外商投资企业股东质押股权
外商投资企业股东质押股权
一、 申报文件
1、企业关于股权质押申请书;
2、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股东会或董事会关于同意出质投资者将其股权质押的决议;
4、股东会或董事会成员名单;
5、出质投资者与质押权人签订的质押合同;
6、企业其他投资者关于同意股权质押的书面意见或企业股东间同意股权质押的协议;
7、贷款协议或其他引起股权质押的主债务合同;
8、出质投资者的出资证明书;
9、质押股权的投资者的公司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
10、由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及其所在事务所为企业出具的验资报告(复印件);
11、原合同、章程及历次修正案(复印件);
12、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投资者资质
经审批机关批准依法在杨浦区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
三、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 ***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现商务部)
5、《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6、《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现商务部)
7、《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
8、《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条例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
9、《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
10、《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