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2007年本区食品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
二○○七年七月十三日
杨府办发〔2007〕23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五角场镇政府:
区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2007年本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已经2007年6月6日区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关于2007年本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
为切实加强食品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与健康安全,按照区政府的部署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2007年本市食品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07〕8号)的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现提出2007年本区食品安全工作意见如下:
一、明确总体要求
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本区食品安全的工作要求,以控制食物中毒和减少食源性疾病为基本目标,进一步强化监督执法工作,进一步提高科学监管水平,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在巩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力求重点食品监管取得明显成效,重点环节管理得到明显改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得到有效控制,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努力形成政府严格执法、企业诚信经营、市民科学消费的良好格局,全面提升本区食品安全控制能力,为公众饮食安全提供有效保障。
二、确定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组织协调能力建设,按照市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工作要求,在区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基础上,积极筹建区食品安全委员会。
(区食品安全联席会议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二)完善、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管理网络,各街道、镇落实机构或专职人员,居委会落实信息员。
(区食品安全联席会议牵头,各街道、镇负责)
(三)制定计划,明确分工,认真做好2007年特奥会、女足世界杯等大型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区食药监分局牵头,区质监局等部门配合)
三、加强重点食品监管
(一)肉品。实行全程综合监管。以覆盖生猪养殖、屠宰、肉品批发和零售环节的生猪及肉类安全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建立和实施肉类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以肉类批发市场为重点,要求批发市场和零售单位建立索证验货制度,批发企业建立进货、销售、出场和检测电子台帐;设立公示牌,公布抽检和监督信息。加大“瘦肉精”等药物监测的频度和覆盖面,严防病、害肉流入市场;推进猪内脏销售的预包装化进程,提高肉品食用安全水平。
(区食药监分局牵头,区经委、区质监局、区工商分局配合)
(二)保健食品。加强上市产品及广告的监管。积极开展上市保健食品安全抽检,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行为和广告发布,重点打击擅自添加药物和以所谓的“免费体检”、“试用”等欺骗手段引诱消费以及夸大宣传、误导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区食药监分局牵头,区工商分局配合)
(三)乳及乳制品。以上市液态乳产品为切入点,倡导乳品安全守信践诺行动的实施和推进。探索和建立有效机制,促进乳品生产、经营企业不断提高质量保证体系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加强牛奶中抗生素等兽药残留、黄曲霉素等饲料污染物残留的监测,保障市民乳品饮用安全。
(区食药监分局牵头,区经委、区质监局配合)
(四)食品添加剂。加大对获得生产许可的生产企业巡查监管力度,重点打击无证生产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保证食品添加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企业严格按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加强食品添加剂的检测,重点打击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及使用非食品原料违法行为。
(区质监局牵头,区食药监分局配合)
四、加强重点环节监控
(一)生产加工环节。推进食品、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市场准入工作,严厉查处无证生产、销售无证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以及伪造、变造、冒用生产许可证证书、标志和编号的违法行为;对纳入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相关产品实施日常监管。
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制,加强对食品生产全过程的监管,特别是加强对食品生产小企业、小作坊的监管,引导和督促小企业、小作坊达到必备的质量安全保证条件,依法、诚信经营,严厉打击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深化食品生产企业量化分级管理,引导企业达标升级,健全企业质量档案,积极推动食品生产企业加入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提升食品行业质量竞争力。
建立和完善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测机制,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和安全评价机构能力建设,组织开展风险评估,逐步建立适合上海实际情况的食品生产安全风险管理体系。
(区质监局负责)
(二)流通环节。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秩序,重点督促连锁超市、大卖场健全食品安全质控体系、管理制度,提高熟食卤味、直送食品、定牌食品、自行加工食品等重点食品的质量控制水平;督促连锁超市、大卖场严格执行熟食卤味当日清场制度。
加强日常监测和监督,提高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卖场的食品销售安全监督频度。
(区食药监分局负责,区工商分局、区经委配合)
依托“市场主体行为监管信息应用系统”建设,整合相关部门有关监管信息和数据,建立食品企业信用档案,推进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在食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大卖场等食品经营单位,进一步推行合同示范文本,提高食品经营活动中的食品安全义务履行率。
(区工商分局负责,区经委、区食药监分局配合)
推进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信息平台、检测监控系统、废弃物处理中心等重点流通设施建设;按照准入规范、功能齐全、卫生达标和管理有序的要求,落实规范管理新举措。积极推广标准化菜市场IS09000认证试点工作,探索开展标准化菜市场和经营者的星级评定工作。推进12家菜市场标准化建设和管理,使标准化菜市场达到80%。继续保持肉、豆制品、熟食品牌覆盖率达到90%以上,水产品、蔬菜品牌覆盖率达到60%以上。
加强岗位培训,管理者培训率100%,经营者培训率60%。建立健全索证验证市场准入等管理制度,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加快肉类、活鸡流通安全信息追溯技术的市场普及应用,严格按照“3+461”(活鸡批发+零售,其中我区22家)的有关制度和规范要求销售活鸡,防范高致病性禽流感。加强标准化菜市场信息追溯管理系统建设;推进食用农产品流通信息与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加强市场安全快速追溯和流通监测监管。
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设置发展规划的实施,积极引导相关企业规范化、现代化和规模化。
(区经委负责,区食药监分局、区质监局、区工商分局配合)
(三)消费环节。进一步加强对集体供餐单位的监督,试行定人定点监管方式,将工地食堂卫生许可与施工许可相结合,加强建筑工地食堂管理;探索量化分级模式,加强民工子弟学校食堂管理;完善校长第一责任人制度,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做好分类和量化分级工作,加强餐饮业管理;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建立相关工作制度,探索社会化运行机制。
(区食药监分局牵头,区教育局、区建交委配合,各街道、镇负责)
五、着力解决几个问题
(一)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问题
进一步加大对无证照经营活动查处取缔和内部督查力度,以加强出租房屋管理等为手段,坚决取缔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窝点。
加强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和跨区域联手联动执法。加强日常巡查,截住窝点转移和蔓延渠道,坚决遏制窝点回潮率的回升。
(区工商分局牵头,区质监局、区食药监分局、区公安分局、区房地局配合,各街道、镇负责)
按照《上海市文明社区创建管理规定》,标准化菜市场的建设和管理要与文明社区的创建工作相结合,不断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建设成为社区文明的新窗口。
(区经委、区质监局牵头,区食药监分局配合,各街道、镇负责)
加强巡查,依法取缔占路无证食品摊点,有效控制无证食品乱设摊现象,努力消除中心城区无证食品摊点。
(区城管大队牵头,区经委、区工商分局、区食药监分局、区公安分局配合,各街道、镇负责)
(二)食品产销不对接问题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合作、企业为主、市场运作”的原则,探索建立食品安全有关监管部门协作管理制度,开展质量互认,信息互通,加强对外省(市)进沪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加强对超市、配送中心自行采购肉类的管理,推进大宗食用农产品流通组织规范化,重点推进猪肉、水产品批发市场与外省主产区规模化屠宰场、养殖场的“场场对接”,规范生产、加工和市场经营,共同加强生产源头和流通安全规范管理。
(区经委牵头、区食药监分局、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局配合)
六、具体措施
(一)全面落实工作责任
按照吴仪副***关于“抓紧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的讲话精神,形成“以块为主、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扎实推进“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进一步落实“首责管理制、属地管理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相关政府部门加强协同,形成合力。将是否存在地下食品加工窝点列入“文明小区”和“平安小区”考核范围。
贯彻***有关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本区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工作。
(二)加强学习培训
要通过形式多样的学习和培训,使执法人员进一步掌握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不断更新知识,及时掌握违法犯罪的新特点新动向,以便有效应对;要加强食品监管典型案例的研究,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要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建立应急处置操作规程,优化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指挥、快速处置系统,加强应急处置机动队伍的建设,经常开展应急处置培训和演练,提高应对食品安全危机的能力。
(三)加强安全消费宣传和社会监督
注重社会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社区、学校、单位,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形式,大力普及食品安全消费的法律知识和科学知识,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正确引导食品安全社会舆论。运用杨浦有线电视、杨浦时报、“上海杨浦”门户网站等大众媒体,及时发布监管信息,每月食品安全公示,积极报道各级政府加强食品安全的工作措施与成效,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宣扬企业诚实守信、规范管理的经验和做法,树立公众消费信心。发挥消保委等社会组织在维护消费者食品安全权益方面的作用。设立统一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方便市民投诉举报。积极推行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搞好举报投诉的处理。动员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和监督食品安全工作。
(四)积极引导企业自律
发挥企业作为保障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引导企业建立和落实进货验货索证制度、购销台账登记制度、食品质量承诺制度、缺陷食品召回制度等,积极推进GMP、HACCP、ISO22000等管理规范的实施。充分调动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发挥其建立行业规范、组织行业活动、规划行业发展、协调行业布局、树立行业典范、制约行业不良行为、为政府提供行业咨询意见的作用。加大扶优扶强力度,落实名牌发展战略,形成一批我区食品行业的优秀企业、优质产品和优良品牌,推动整个食品行业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
(五)建立安全评价机制
积极规划食品安全评价体系建设,在规范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活动,强化食品安全监测信息分析、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及食品安全事件信息分析等功能的基础上,开展食品安全影响因素***和安全评估,研究和模拟食品安全预警模型。依靠成熟的预警模型,搞好食品安全预警,及时为政府部门提供预警决策,提高政府应对、处置食品安全问题的前瞻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主题词:经济管理 食品 安全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