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04年2005年度杨浦区养老机构先进敬老院优秀敬老院院长的决定
杨民发〔2006〕6号
关于表彰2004年~2005年度杨浦区
养老机构先进敬老院、优秀敬老院院长的决定
杨浦区各养老机构的上级主管单位:
2005年,在区民政局领导下,在杨浦区养老服务协会的指导下。我区的养老机构在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并涌现出一批先进敬老院和优秀敬老院院长。根据2004年~2005年年终考核量表和《上海市养老机构文明行业考评细则》,结合各养老机构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和行检行评的工作情况以及平时抽查情况等综合考评,经考评小组评定、推荐,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对下列敬老院和院长授予先进敬老院和优秀敬老院院长的光荣称号:
先进敬老院:上海杨浦区五角场街道敬老院
上海市杨浦区五角场镇敬老院
上海市杨浦区殷行街道敬老院
上海杨浦区控江街道敬老院
上海杨浦区长白新村街道敬老院
上海阳光养老院
上海杨浦区中原敬老院
上海杨浦区金秋敬老院
上海杨浦区华昌养老院
上海杨浦区寿星敬老院
优秀院长: 上海杨浦区民星第二敬老院院长 黄长富
上海杨浦区宏运敬老院院长 胡宏芳
上海杨浦区东海养老院院长 沈伟励
上海市杨浦区江浦路街道敬老院院长 张文珠
上海杨浦区长恒养老院院长 黄满成
建议各街道(镇)和有关养老机构的上级主管单位对先进敬老院和优秀敬老院院长给予奖励,奖励参考标准为:先进敬老院人均300元,优秀敬老院院长500元。
希望上述受表彰的敬老院和院长再接再厉,继续发扬争第一创一流的精神,全心全意为老人服务;希望全区各养老机构和养老机构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先进,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牢固树立为老人服务的思想,按照国家民政部和上海市民政局颁发的养老机构基本管理标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为杨浦区养老事业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杨浦区民政局
杨浦区养老服务协会
二○○六年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