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公布市级河长名单的通知
根据《辽宁省河长湖长制条例》中“河长制办公室应当将本级总河长、河长名单向社会公布”的规定,现将2023年抚顺市总河长、副总河长及市河长名单予以公布。
联系电话:57569057。
抚顺市河长制办公室
2023年6月26日
市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名单
1.市委书记来鹤同志和市委副书记、市长高键同志担任市级总河长。
2.常务副市长杨洪波同志、分管水利工作的副市级领导蒲信子同志担任市级副总河长。
3.常务副市长杨洪波同志担任古城子河、刘山河等望花区域内河流河长。
4.副市长李超同志担任浑河干流(含城区段、新宾县段、清原县段)河长,同时兼任大伙房水库库长。
5.副市长王金华同志担任东洲河、塔二丈河、章党河、新泰河、关口河、海新河等东洲区域内河流河长。
6.副市长孙静同志担任社河、杨木河、松树河、马圈子河、北沙河(前楼河)等抚顺县域内河流河长,同时兼任英守水库、关山水库、腰堡水库库长。
7.副市长雒荣广同志担任千金河(含杨柏人工河)等新抚区域内河流河长。
8.副市长宋一甲同志担任詹家河、鲍家河、抚西河、葛布西河、葛布东河、将军河、莲岛河、英石河、门进河、李其河等顺城区域内河流河长。
9.副市长于海峰同志担任苏子河、太子河、双河、刘家河、二道子河、富尔江、巨流河、安家河、文治沟河、双鲜河、桦皮峪河等新宾县域内河流河长,同时兼任红升水库、观音阁水库库长。
10.副市级领导蒲信子同志担任英额河、黑牛河、海阳河、清河、茧场河、柴河、辉发河(柳河)、西河、姜家街沟河、增庆河、大孤家河、清河北河、上清河等清原县域内河流河长,同时兼任后楼水库、小孤家水库、红河水库库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