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我市接听群众举报电话
“您好,这里是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请问您有什么情况需要反映?”5月12日,自治区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许建忠接听群众举报电话,耐心听取群众诉求,认真记录举报电话内容,并解答群众疑问。
许建忠叮嘱督察组工作人员,一定要热心接待群众来电,耐心听取群众呼声,认真对待每一个举报问题,及时移交督办,尽快解决困扰群众的问题,为他们创建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截至5月12日17时,督察组共接到群众信访举报材料7件,涉及水污染、大气污染、扬尘污染、噪音污染等方面。
根据安排,自治区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20天。进驻期间(2023年5月10日—5月29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777—3236026,专门邮政信箱: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A165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自治区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钦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