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南充市嘉陵区区级部门(单位)行政权力清单(2022年本)南充市嘉陵区区级部门(单位)行政权力责任清单(2022年本)的通知
区级各部门(单位):
根据省委编委 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21年本)〉和〈部分中央在川单位行政权力清单(2021年本)〉的通知》(川编办发〔2021〕205号)、市司法局 市委编办《关于开展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区司法局会同区委编办依据《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21年本)》《部分中央在川单位行政权力清单(2021年本)》编制形成了《南充市嘉陵区区级部门(单位)行政权力清单(2022年本)》《南充市嘉陵区区级部门(单位)行政权力责任清单(2022年本)》,经区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
***: 1.南充市嘉陵区区级部门(单位)行政权力清单(2022年本)
2.南充市嘉陵区区级部门(单位)行政权力责任清单(2022年本)
(***请在南充市嘉陵区门户网www.jialing.gov.cn相应栏目)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