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曲县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关于申报遴选阳曲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的通知公示
为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现将《关于申报遴选阳曲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的通知》公示如下,公示期为10天,从2023年4月6日到4月15日。如对该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单位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阳曲县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阳曲县城首邑西路87号
监督电话:0351-5521322 12317
邮 箱:m134****1420@163.com
阳曲县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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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遴选阳曲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
培训机构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我县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培训效果,为我县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根据《太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遴选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的通知》(并农科发【2023】2号)文件的要求,按照自愿申报、择优遴选、信息透明的原则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省域内与农业产业结合紧密的涉农机构,以涉农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为主,支持鼓励农业科技创新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职业培训机构(经营范围涉及农业领域)等市场主体参与培训工作。
二、具备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财务核算,无不良诚信记录,运营状况良好,自愿在各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管理下承担培训任务;
2、服务主导产业,产业优势明显,特色鲜明,有较强影响力和辐射带动能力;
3、具备培训所需的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等;
4、具备学员现场学习、技能操作、观摩实践、经验交流的实训实习基地或合作实训基地;
5、具备或聘用一批稳定的专业培训教师、技术指导团队;
6、具备按照培训工作要求拟定具体可行的培训方案、外出实训计划和教学管理方案等能力;
7、具备开展后续***服务的能力,能够完成培训资料和数据的采集、管理、上报和建档等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要求
1、培训机构向阳曲县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县级管理部门在审核遴选培训机构时,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确定申报对象;
2、严格淘汰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质量效果评价考评不达标的、没有全部完成上年度安排的培训任务的、在各类检查、审计过程中发现违规、违纪等问题的培训机构;
3、拟申报培训机构需向阳曲县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提交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申请文件,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培训师资力量,课堂教学场所、教学设备、食宿条件、实训基地等图片)。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以上证件的同时,提供合作社规模、入社会员数量等证明材料,市级以上龙头企业提供认定文件。各培训机构要对资料真实性负责。
(二)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动员。要高度重视机构遴选工作,利用多种宣传方式发动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积极参与申报。
2、控制申报数量。阳曲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根据农业人口数及产业规模,不超过5个,(含省市直属培训机构);一个培训机构只能在一个县(市、区)申报。
3、按时遴选报送。自本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资料,逾期不再受理。遴选结果在公示栏(网络、媒体)随后公示。
联 系 人:王晓英
联系电话:0351-5521322
阳曲县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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