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临桂区2019年度自治区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度自治区社会评价意见建议落实及整改工作的通知》(市督效办发〔2020〕22号)要求,我区对2019年度自治区社会评价中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强化绩效管理,以整改工作为契机,以工作落实为目标,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党政机关的执行力和公信力,提高公众满意度,为确保全面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目标
以群众反馈的意见建议为整改重点,深入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明确整改目标和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取得新进展,解决人民群众合法合理诉求,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绩效考评的导向、激励和监督作用,进一步改进各部门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
三、具体措施
(一)明确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区督查绩效办将涉及我区的2019年度自治区反馈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转发给各相关乡(镇)、各责任单位。各相关乡(镇)、各责任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对这些意见建议进行分类、分解,明确整改内容和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及责任人员,切实抓好整改,确保群众反馈的所有意见建议件件有落实、条条有回应。
(二)公示公开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按照“谁整改谁公示”的原则,区督查绩效办将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临桂电视台、《今日临桂》公布整改方案和整改成效,各相关乡(镇)、各责任单位要按要求采取有效方式向公众公布有关整改方案、整改落实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提高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和对整改工作的知晓率。
(三)扎实稳步推进,加强督查考评。将2019度自治区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纳入我区2020年度绩效考评指标体系,由区督查绩效办对相关乡(镇)、责任单位整改工作进行督查和考评,对重点整改事项做到全程跟进,全程监督,督查结果计入相关乡(镇)、责任单位2020年度绩效考评成绩。凡在督查、考评中发现有弄虚作假、工作不力、整改不到位等问题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建立健全各项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过程监管、问责、回访验收和回应群众诉求的长效机制。为方便群众监督,临桂区群众意见整改工作投诉监督电话:0773-5580778。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对照整改措施,相关乡(镇)、整改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将整改方案分解细化到具体股室、具体人员,推动整改工作落实。
(二)制定措施,狠抓落实。相关乡(镇)、整改责任单位要提高整改工作的执行力,对整改工作的目标任务要制定具体的推进计划和工作安排,明确整改时限,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整改承诺公开和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开,定期分析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三)强化督查,确保实效。督查组重点对相关乡(镇)、整改责任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督查,并通报整改进展情况和整改效果,对不按要求认真整改的进行通报批评。
桂林市临桂区督查绩效办
2020年7月10日
桂林市落实2019年度自治区反馈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表(临桂区)(公示版)(1)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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