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圩区水利局完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工作
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加强2020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工作的通知》(编号:SLTBS2020-146)和梧州市水利局《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工作的通知》(梧水水保[2020]7号)文件要求,梧州市龙圩区水利局已完成现场核查和违法违规项目查处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2020年,水利部提取梧州市龙圩区扰动图斑43个,接到核查任务后,梧州市龙圩区水利局积极组织现场核查和取证工作,派出工作人员4人,前往各图斑所在地开展现场核查工作。经过调查,现场复核(含新发现)图斑43个,占比100%。其中,生产建设项目扰动图斑30个,非生产建设项目扰动图斑13个。43个生产建设项目图斑扰动合规性情况为:未见明显违规项目图斑9个,占比30%;未批先建图斑17个,占比56.67%。对于不合规项目图斑,均已下达《梧州市龙圩区水利局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告知书》,限期整改。
梧州市龙圩区水利局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