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南区城市管理监督局2022年贯彻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第九次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港南区城市管理监督局根据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2022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2年广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2022年港南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部署要求,今年以来,我局深入推进城管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城市工作进程。现将2022年普法工作总结如下:
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港南区城市管理监督局“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一把手”负责制。由局长涂敬双任组长,副局长莫育卿任副组长、副局长赵志勇任副组长、副局长李少捷任副组长,各中队长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普法依法治理日常工作。
(二)制定工作计划。将普法工作纳入我局工作计划,结合自身实际和职责,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普法工作目标任务。普法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工作总结和集中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活动情况。
(三)建立普法清单。重点宣传普及《贵港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贵港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贵港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等行政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政府规章、《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及等贵港市规范性文件。
(四)落实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我局年度学习计划,集体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全体干部职工必须完成规定的网上学法课时,并参加年度学法考试。加强对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情况的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适用的重要依据。开展重点领域专项监督活动,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落实《贵港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提高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积极性,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执法过程中由我局大队长周晖顺、副大队长宋小春、李汉宁负责用法解释,同时健全我局以案释法制度,大力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和答疑工作。
(五)完善普法机制。一是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影响面广、适用性强的典型案例,组织开展收集、整理、研究工作;二是继续推进执法、释法制度。在执法过程中,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宣讲有关实体法和程序法,解答有关法律问题。
(六) 开展法制宣传。每年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和重大节日,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积极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活动,重点组织“送法进社区”活动,编印发放普法资料,引导和帮助居民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利用车载广播、标语、横幅、微信等手段扩大法制宣传效果。截止2022年5月,共发放宣传《贵港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300多份,安装高效油烟净化器宣传资料250份,禁烧秸秆、垃圾宣传资料150份,禁放烟花爆竹宣传资料160份,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小知识宣传资料300多份。
(七)加强法律培训。坚持领导干部和职工学法用法活动,每季度由班子成员分别进行学法讲解,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特别是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使之熟悉掌握和运用履行职责必备的法律,提高干部职工法律素质。
(八)加强督促检查。加强对我局普法工作的指导,及时部署工作任务,提出工作要求,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普法工作责任的落实。综合运用现场指导、调查回访、定期督办通报等方式,对各中队“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未完成目标任务的相关团队,将予以通报,督促限期整改。各中队在执法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资料(如会议记录、图片、工作总结、活动信息、相关表册台账等)按要求报送大队办公室,作为考核的依据。
二、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者自身的法律素养还有待提高。
(二)普法活动的形式和内容还有待创新。
(三)普法责任配套缺乏保障机制。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方法。努力实现“精准普法”,并根据不同的对象,不同的群体出台相对应的工作措施,分类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抓好法治宣传队伍建设。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需要专业人员开展。应充分发挥普法人员和法治宣传教育志愿者的作用,定期开展调研、交流、培训,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加大普法责任制工作创新。积极推进执法普法工作理念创新、方式方法创新和载体阵地创新。广泛借助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开展普法教育。
港南区城市管理监督局
2022年6月10日
附普法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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