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北区召开六届区委常委会第21次会议
2月18日下午,港北区召开六届区委常委会第21次会议,区委书记黄英梅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印发〈2021年中央政治局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的报告〉、〈***关于2021年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情况的报告〉的通知》《*** ***关于印发〈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粮食安全责任制规定〉的通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关于2021年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报告〉、〈关于2021年持续解决形式主义问题深化拓展基层减负工作情况报告〉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六届市委常委会第15次(扩大)会议精神;传达学习刘宁同志在全区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何录春同志在全市农村工作暨林长制、河长制、田长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书记刘宁在《中共贵港市委员会关于贵港市贯彻重大决策部署带头抓落实、善于抓落实、层层抓落实情况的报告》上的批示精神。
会议审议《***贵港市港北区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港北区档案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港北区干部日常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审议实施建设贵港市港北区根竹镇乡村振兴示范带项目(一期)的相关事宜,听取港北区经济运行、安全生产、社会稳定、疫情防控工作和第一季度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思路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会议还研究、讨论有关事项,研究部署其他重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