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控烟干预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2年健康广西行动工作要点》和贵港市爱卫会《关于开展2022年控烟干预工作的通知》(浔爱委会〔2022〕2号)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控烟行动实施,2022年我市将继续组织开展控烟干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巩固强化无烟医院、无烟学校建设成果,积极倡导无烟家庭建设。探索公共场所控烟管理办法,推动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控烟相关规定。持续开展戒烟门诊建设,规范戒烟服务体系,推广科学戒烟服务。加强控烟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烟草危害认知水平。开展烟草流行监测,了解烟草使用情况和控烟效果。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推进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未创建无烟党政机关的单位要按照《桂平市创建无烟党政机关工作方案》(***1)开展创建工作,已命名为无烟党政机关的单位要巩固创建成果,持续保持无烟健康环境。新创建无烟党政机关的市直单位于11月10日前按照《无烟党政机关评分表》及自评报告报市爱卫办。
(二)巩固无烟医院、无烟学校建设成果。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巩固无烟医院创建成果,加强吸烟有害的宣传,劝阻吸烟人员,营造良好无烟环境;要建立首诊问询吸烟史制度,开展简短戒烟咨询服务,引导吸烟者尽早戒烟。教育部门要按照《桂平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烟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浔爱卫办发〔2021〕1号),继续配合开展无烟学校创建活动,指导学校重点加强无烟环境建设,劝阻外来人员吸烟,营造文明健康的校园环境。
(三)倡导开展无烟家庭建设。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要通过各种方式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无烟家庭建设,结合健康市(镇、村)创建工作,组织社区、居委会等开展无烟家庭建设宣传活动及讲解,大力宣传无烟家庭理念,并及时总结、推广建设典型经验和优秀案例。
(四)加强公共场所控烟监督。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宣传贯彻力度,鼓励各公共场所负责人、管理人开展吸烟劝阻活动,督促居民践行公共场所控烟要求。探索制定落实公共场所控烟规定的具体办法,提高受控烟立法保护群众的覆盖率。
三、组织实施
(一)明确工作重点。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是今年控烟工作的重点任务。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务必要配合开展创建无烟党政机关活动,如期实现国家2022年无烟党政机关全覆盖的目标。市疾控中心负责技术支持,并协助做好指导和评估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板报、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宣传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控烟宣传教育活动,要突出宣传吸烟危害和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院、无烟学校、无烟家庭建设等内容,加强对机关干部、青少年、医务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宣传力度,鼓励吸烟者尽早戒烟(桂平市人民医院戒烟门诊电话:张宇152****9235)。
联系人:黄刊、曹敏
联系电话:0775-3330318
邮箱:gpawb3395410@163.com
***:1.桂平市市直单位共创建无烟党政机关工作方案
2.简短戒烟干预方法
桂平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