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宜兴市委第四轮巡察工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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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3月08日发表
为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定于2023年2月27日起陆续进驻,用三个月左右时间对市委编办、市委老干部局、团市委、市工商联、市科技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供销合作总社开展常规巡察。
依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巡察期间,各巡察组设专门举报电话(可同时接受微信、短信,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至17:00)和邮政信箱等(见附表)。
特此公告。
中共宜兴市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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