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关闭工作已全部完成
2017年,按照省、市政府关于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户关闭或搬迁工作要求,建昌县对县域内位于一级水源保护区、二级水源保护区和城镇居民区的15户畜禽养殖场逐步实施关闭工作。其中,养殖羊户2户,存栏200只以上;养殖蛋鸡户12户,存栏2000只以上;养殖肉鸡户1户,存栏5000只以上。
为按时完成全部任务,建昌县成立了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户关闭或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相关乡镇及部门任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在畜牧局办公室负责日常调度工作,明确组织,层层压实责任。县长要求各相关乡镇及部门每日报告工作进度,政府督考办定时督导检查,县政府、乡镇政府、村委会三级联动,完成任务不打折扣,工作细致讲求方法。
通过工作人员前期大量地沟通讲解,养殖户们从最初地不理解不接受,到最终能够从大局出发,舍弃小我利益为大家。政府也尽全力为养殖户想办法,争取将损失减到最低。截至2017年12月18日,建昌县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户关闭工作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