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区开展精准监督维护残疾人基本权益
为兑现“决不让一个残疾人掉队”的庄严承诺,切实整治违规办理残疾人证突出问题,补齐残疾人脱贫攻坚短板,今年6月以来,兴宁区纪委监委组织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违规办理残疾人证专项整治。围绕残疾人证的办理、补贴发放、政策落实等开展精准监督,有效保障残疾人补贴政策的落实,维护了残疾人的基本权益。
压实监管责任,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督促兴宁区残联围绕对象范围、评定类型、工作环节等方面,采取“逐一见人”方式对2011年以来办理的残疾人证进行全面核查,着力排查是否存在违规办证情况;督促城区残联、医保局、民政局分别对残疾人享受补贴、政策的情况进行全面自查,确保应纳尽纳,及时纠正多发错发。经自查发现,兴宁区存在康复持证15人、高定级别13人、低定级别2人、死亡未注销11人、迁出未办理迁移手续10人、其他问题39人;多发错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及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5人,涉及资金4480元已全部追回。
拓展监督渠道,强化问题线索核查。及时发布违规办理残疾人证专项整治工作公告,明确重点整治内容、查处问题类型和信访举报方式,通过兴宁区纪委监委及残联、民政等主管职能部门的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推送并张贴至各村(社区)公示栏,方便群众进行监督。组织纪检干部开展持证残疾人随机查访,询问办证过程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现象、相关补贴是否按时足额发放、优惠政策是否落实到位等,累计查访22人次,发现问题3个。针对错发2014年度、2015年度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问题,对兴宁区残联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谈话1人,提醒谈话4人。
健全长效机制,巩固专项工作成效。围绕问题整改工作,兴宁区纪委监委及时介入,举办专题协调会,共同分析研判突出问题,找准薄弱环节。针对残疾人证评定、管理等存在的问题,兴宁区残联建立疑似对象残疾人等级重新评定、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等2项机制;针对残疾人“两项补贴”人员信息比对不及时、出现多发错发问题,兴宁区民政部门会同残联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定期复核机制,着力提升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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