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玉林市拟推荐对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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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评选表彰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人社部函 〔2021〕35 号)精神,经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自下而上推荐,并经玉林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拟推荐以下人选(单位)作为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玉林市拟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1年4月9日起至2021年4月15日止)。
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1年4月15日前邮寄或直接送玉林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37000;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联系电话:0775-2836300。
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玉林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1年4月9日
玉林市拟推荐对象名单
一、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集体
玉林市兴业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二、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个人
李芝容 容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
郑 文 玉林市扶贫信息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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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