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91号提案的答复
芮华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二手房信息交易平台的建议》(第9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鉴于我区目前二手房市场成交量相对较低,且市房产局已推出比较全面和成熟的官方平台,因此我区二手房交易信息主要依托市房产局的官方平台进行发布房源及监管。南京网上房地产(https://www.njhouse.com.cn/),主管部门为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主办部门为南京市房地产市场交易中心(南京市房屋租赁指导中心),该平台有发布商品房、存量房、租赁房等房源信息,也有房地产开发企业、租赁企业、经纪机构等监管信息公示,发布房源的企业和个人必须通过注册备案或实名认证,市房产局系统会对所有申请发布的房源信息进行后台审核。
下一步,我局将完善住房交易管理制度。结合《住房销售管理条例》和《住房租赁条例》出台情况,落实国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制度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行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引导二手房房屋买卖、抵押交易当事人通过网签备案系统签订交易合同并进行备案。
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征询意见表寄给我单位,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南京市高淳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