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金城江区林业局关于预下达2021年度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
河池市金城江区林业局关于
预下达2021年度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
区直林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预下达2021年度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桂林资发〔2020〕23号)要求,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将2021年森林采伐限额69740立方米预下达给你们(详见***),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森林采伐限额为商品林主伐采伐,商品林抚育采伐、低产林改造、其他采伐,公益林的采伐限额不下达到乡镇。河池市林业局2021年第一季度下达给我区木材产量任务为5.5万立方米,此次下达的林木采伐限额各乡镇使用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逾期未使用的由全区统筹使用。
二、各乡镇要优先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治病就学就医特殊林农的采伐需求,采伐限额分配要严格按照《河池市金城江区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工作方案》(金林〔2020〕27号)要求进行,确保采伐限额分配“公平、公正、公开,阳光、透明”。
三、大山塘林场要严格按照经批准的森林经营方案规划的2021年采伐类型、数量和地点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因特殊情况,需对森林经营方案规划的内容进行调整的,要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全面加强森林经营工作的意见》(林资发〔2019〕104号)的规定,报金城江区林业局备案或批准。
四、各乡镇林业工作站要结合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加强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辖区范围内发生的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及时上报金城江区林业局林业综合执法大队,以确保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五、各乡镇林业工作站及其他林业单位要严格落实林木采伐作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范,做好林木采伐作业安全事项的“告知”“抽查”和宣传工作,确保不发生林木采伐作业安全事故。
六、做好2021年度迹地更新造林自检工作。各乡镇林业站、林科所及大山塘林场要根据2020年度核发的主伐采伐证情况做好迹地更新造林的自检工作,并于2021年11月1日前将自检材料(图、文、表)交到我局林政站,表格发邮件至lzb2286889@163.com,各种表格及2020年采伐的数据请到林政QQ群,联系人:陆红晓,联系电话:0778-2286889。
***:河池市金城江区预下达2021年森林采伐限额一览表
河池市金城江区林业局
2021年1月1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