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在广西自治区核查督促组到天等县督导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举报线索问题整改工作
4月17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核查督促组一行三人到天等县东平镇督导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三批次信访举报线索问题整改工作。
当天下午,督导组深入天等县东平镇那造村,就信访举报的非法采矿地、中信大锰公司非法排水等问题,实地察看现场,与崇左市自然资源局、天等县自然资源局、天等县生态环境局、东平镇政府等相关单位人员开展工作交流,传达自治区配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场对整改方案提出建议。
督导组要求,天等县要高度重视信访举报问题,进一步加强巡查、监管。要认真梳理该处历年来发生的非法开采记录,符合立案条件的,严格依法依规进行立案查处。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立行立改,禁止“一刀切”,对一时难以完成的整改任务,要督促指导地方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落细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责任单位和整改完成期限。各相关部门要主动领取整改责任,统筹安排,把握时间节点,尽快完成各项整改工作。要尽快做出整改方案,确定工作任务、明确时间和分工,以强烈的责任担当,高质量完成督导整改工作。要加强对后续整改问题的***督导,确保整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及时收集和报送动态信息督导工作情况、影像等资料。
赵东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