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调整新农合补偿方案努力提高农民医保水平
为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制度,提高农村居民医疗保障水平,让参合患者得到更多实惠,我县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对2012年度新农合统筹方案进行了响应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新农合普通门诊补偿比例由去年的50%提高到80%,门诊补偿封顶线为每人每年60元。
二、慢性病病种范围由原来的20种扩大至26种,补偿比例由去年的60%提高到70%,补偿封顶线按病种分别为500—2000元不等。
三、新农合住院医药费用按医疗机构级别进行补偿,具体为在一级甲等及以下医院(乡镇卫生院)住院的,起付线100元,补偿比例90%;在三级乙等及以下医疗机构住院的,县内住院起付线300元,补偿比例80%,县外住院起付线500元,补偿比例65%;在三级甲等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线800元,补偿比例55%;较去年相比,补偿比例除县级提高10个百分点外其余各级均提高了5个百分点。
四、新农合住院补偿封顶线由去年的5万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0万元(列入提高保障水平范围的重大疾病除外)。
五、提高保障水平的重大疾病范围由原来的儿童白血病和先心病两种扩大到8种,新增了乳腺***、宫颈***、重性精神疾病、终末期肾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多药肺结核等6个病种。
六、对省外住院医药费实行保底补偿,在扣除起付线及不规范、不合理费用后在封顶线范围内按40%进行补偿,进一步提高了参合群众的保障水平。
我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已于3月下旬组织全县新农合经办人员就2012年度新政策进行了培训,该方案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目前全县各种新农合补偿业务已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