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困难企业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据晋城新闻网 8月20日)
日前,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可以申报享受缓缴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以及培训补贴等优惠政策了。
据介绍,享受优惠政策的困难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2014年1月1日前已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且截至2013年12月底不欠缴各项社会保险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我省的产业和环保政策,不属于国家及我省限制性的行业和企业;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依法组织生产经营活动,不属于被政府责令停产、关闭范围的企业;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自2013年三季度至2014年一季度,企业连续一个季度以上利润指标同比下降30%以上,出现严重亏损,资金周转困难;2014年以来企业没有裁员,且承诺年内不裁员、不降低一线职工收入。
据了解,市属困难企业由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共同审核认定;各县(市、区)、开发区困难企业由各(县、区)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位初审,提出审核意见后,报市人社局和财政局复核认定。
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可前往当地人社部门申报,申报表格可以在“晋城在线”、“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晋城市人才网”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