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方便群众办户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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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9月06日发表
(本网讯 通讯员郎伟斌)为尽可能方便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推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从2010年1月1日起,公安局在原有简化办户办证程序的基础上再次将部分户口审批权限下放基层派出所。
下放审批权限的项目包括:出生登记、户口补录、本县范围内迁移(含农户、非农户)、6周岁以下公民出生日期和民族变更、迁移证件因特殊原因超过有效期限经核实情况属实等。凡办理上述户籍手续不需再到县局进行审批,直接由派出所民警核实审批后办理,极大地方便了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偏远山区群众。
为规范办理程序,强化监督,公安局还专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简化户口办理程序暂行规定》,规范了出生登记、户口补录等四种审批程序,同时严格落实了“谁审批、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办理、谁负责”的工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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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8 04:39:3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