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的光芒闪耀天平——平定县人民法院创建全国优秀法院纪实
正义的光芒闪耀天平,法治的力量浸润人心。
“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是人民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是在这样的理念指引下,近年来,平定县法院牢牢把握法治建设脉搏,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目标,聚焦审判执行主业,提升办案质效,严惩违法犯罪,***执行难题,规范市场秩序,保障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一项项抓落实、促成效,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翻开成绩单,2014年,平定县人民法院巨城法庭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2016年,平定县人民法院获评“全省优秀法院”;前不久,从最高人民法院传来喜讯,平定县人民法院荣获2018年“全国优秀法院”称号。这些成绩的背后是法官干警肩扛法律天平、心怀为民深情,通过辛勤努力为社会政治大局平安稳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聚焦扫黑除恶 维护社会安定
黑恶势力犹如社会毒瘤,危害着社会繁荣和稳定,更侵害了百姓的幸福指数。黑恶不扫,社会难稳。黑恶不除,民心难安。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平定县法院在市中院和平定县委的领导下,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订了工作方案,建立了信息联络制度和案件台账,不断细化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把案件事实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规范涉黑涉恶案件办理程序、提高办案效率、提升打击效果。2018年,平定县法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02件307人,全部审结。其中,受理涉恶案件5件32人,受理涉黑案件1件,审限内全部审结。
2018年9月26日,平定县法院对被告人杨某等15人分别或共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0余项罪一案依法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
经审理查明,杨某等15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采矿罪、寻衅滋事罪、妨碍公务罪、非法拘禁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持有***支罪、敲诈勒索罪。平定县法院判处杨某有期徒刑2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5年。其他14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9年至2年不等的刑罚和相应罚金。
这是平定县法院建院以来受理的被告人人数最多、涉及罪名最多的刑事案件,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判决的第一起涉黑案件,用实际行动彰显了党和政府黑恶必除的决心,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让百姓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起到审结一案、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作用和效果。
坚持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打击故意伤害、诈骗、盗窃等各类犯罪,判处诈骗15件19人、盗窃26件33人、故意伤害8件9人、交通肇事及危险驾驶76件77人、妨害公务8件9人、寻衅滋事8件21人。突出打击重点,强化打击力度,重点打击抢劫、抢夺等多发性侵犯财产犯罪案件及“黄赌毒”犯罪8案13人。
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法官员额制、法官职业保障、人财物省级统管等改革,认真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明确审判组织权限,制定出台各类制度,确保司法主体权责分工更加清晰,切实解决不愿放权、不敢监督、不善管理等问题,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着力构建大审判管理格局。
坚持服务全县中心工作,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依法审理各类民事案件,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合法利益。处理涉及农民及农民工利益的人事争议案件122件、劳动争议案件33件、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案件11件。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实现审判举措多维化,促进诉讼调解与大调解机制形成良性互动格局。2018年,依法妥善处理婚姻家庭类纠纷案件384件,其中调解146件,撤诉97件,调撤率为62.15%。
完善机制体制 ***执行难题
2018年,平定县法院新收执行案件1536件,旧存9件,执结1542件,结案率为99.81%。从机制体制上***执行难题,打击拒执违法犯罪力度空前。这是平定县法院解决“执行难”的工作亮点。
2016年起,平定县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部署和要求,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以发起总攻的战斗姿态,剑锋指向执行难问题。工作中,平定县法院通过深化执行体制机制和管理模式改革、推进执行信息化规范化建设、加大执行保障力度、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强化执行法治宣传、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等方式,不断完善执行手段的方式方法。
坚持现代信息化手段与传统集中强制执行并重,将执行案件全部纳入网上办理,全程留痕、全程监控、流程节点全覆盖,采取“不定时间、不定地点、不定人员”的方式,提高错时执行、突击执行的频率。强化执行审限管理,实行审限提醒和催办制度,增强执行人员的程序意识和效率意识,做到及时送达法律文书、及时查控涉案财产、及时兑付执行案款,努力缩短办案周期。开展积案清理活动,对长期未结的执行案件建立台账,逐案分析未结原因,制定结案计划。全面加强失信惩戒,通过执行信息公开方式,及时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和企业信息,综合运用失信被执行人限高令措施,加大惩戒力度,限制高消费,全面压缩“老赖”生产生活空间,促使失信被执行人及时履行义务,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6年以来,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和企业信息468条,978人被限制高消费。
开展专项执行行动,着力解决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面广、关系国计民生的案件。强力开展春节前执行行动,平定县法院执行局紧抓春节节前关键时机,开展了一系列涉民生案件执行统一行动。2018年年初,针对14起劳动争议案件和6起运输合同纠纷案件,举行了涉民生案件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发放金额110余万元。
加大对拒执行为的打击力度。2018年,平定县法院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转移隐匿财产、妨害执行的被执行人共拘留117人次,罚款7案6人计7200元,达到了“执行全覆盖、惩治无死角”的良好效果。
刘某昌是平定县法院受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2018年10月15日,平定县法院受理了申请执行人刘某刚与被执行人刘某昌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并在法定期限内向刘某昌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经执行干警调解,刘某昌书面保证2018年10月底清偿所有款项。次日,刘某昌给付刘某刚40000元,但剩余的10000元始终未付。平定县法院多次传唤,但刘某昌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履行义务。2019年2月3日,平定县法院执行局干警再次找到刘某昌,讲清利害,努力劝说,但刘某昌态度恶劣,拒不履行生效法律义务,平定县法院当即对刘某昌采取拘留措施。在法律震慑下,刘某昌认识到其行为的错误,向执行人员作出了深刻检讨,保证执行款交付期限,平定县法院执行局依法解除了其拘留措施。
全面从严治党 锻造法院工作“铁军”
公平是司法的灵魂,法院是公正的殿堂。平定县法院始终抓住队伍建设这个关键不动摇,将加强队伍建设作为实现公正司法的根本保障,通过思想引领、作风养成、践行宗旨、文化育警等措施,厉兵秣马,练好内功,让全院干警在潜移默化中不断累积公平正义的力量,锻造新时代过硬的法院“铁军”。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是法院工作保持正确政治方向的必然要求。平定县法院党组带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全国两会精神,坚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法院各项工作中落到实处,班子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坚持党建工作统领法院工作,深入开展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活动,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支部、落实到党员,引导法官干警坚守理想信念、坚定法治信仰和司法职业操守。
执法如山,清廉如水,这是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法院干警的要求和期待。平定县法院以“忠诚、干净、担当”为目标,大力开展队伍集中整肃和“以案为鉴、筑牢防线”专项警示教育活动,全面落实院、庭领导带头办案制度,院、庭领导主动承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及新类型案件;组织法官干警到市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引导广大干警以典型案例为鉴,汲取教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举行廉政党课,围绕“知”与“行”结合、“自律”与“他律”结合、“勤小物,治其微”3个方面,教育法官干警强化廉洁自律意识,提升拒腐防变能力;开展党纪党规知识测试活动,本着以考促学的目的,全面考核干警对新《***纪律处分条例》修订内容的理解,巩固学习成果;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帮助评梅社区清理环境卫生,传承心系群众、无私奉献的精神。
回顾2018年,平定县法院新收各类案件3848件,审、执结3839件,新收案件数、结案数同比分别上升11.70%、4.78%,结案率为99.10%,在全省结案数超3500件的法院中排名第二。这些数字背后,都是一个个沉甸甸的日日夜夜。
新春伊始,“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牵引着平定县法院的全年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努力对标一流,提振改革决心,致力奋发有为”是平定县法院在这次大讨论中的努力方向。3月15日,平定县法院召开“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邀请平定县东回镇前黄安村党支部书记裴海平作专题报告。裴海平结合自己的成长经历,讲述了自己作为一名黄安人,始终心系家乡,建设家乡,拼搏奋斗,带领百姓增收致富的感人故事。法官干警纷纷表示,要以“改革先锋”为榜样,不忘初心,砥砺前行,推动全院各项工作不断向前发展,努力以服务大局、服务人民的新作为建功新时代。(郭赟 春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