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大同市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0年1月3日大同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六次主任会议通过)
大同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并通过了《大同市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如下: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在审计整改中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审计查出的问题多数得到了整改。但是从整改的结果看,部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仍然不够,审计整改进度缓慢的现象依然存在,个别问题尚未整改到位。建议:
1.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协同配合。贯彻落实******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精神和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通过审计整改,不断提升政府依法行政能力、管理效能和水平。要加强对被审计单位整改工作的监督,督促整改责任单位落实好审计整改工作。要完善各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加强审计与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要积极支持审计工作,深入研究和采纳审计提出的建议,强化各项政策措施和制度的落实。
2.加强分析研究,增强整改实效。要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研究制定改进和加强管理的有针对性整改措施,从制度上、根本上防范风险、解决问题、堵塞漏洞。要突出长效机制建设,强化措施,规范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提高审计监督实效。要把审计整改结果与预算编制更加紧密的结合起来,提升预算管理水平,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管理规范、有效、安全。
3.严肃责任追究,确保依法理财。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建立完善追责问责机制,加强对被审计单位整改工作的督促,及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对整改不力,特别是屡查屡犯问题的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要认真落实《大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监督的决定》,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推动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相结合,不断拓展审计的广度和深度,增强依法理财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