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曲县人民政府征用土地方案公告〔2021年〕第08号
二〇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山西省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山西省实施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阳曲县人民政府2021年第二批次建设用地
二、征用土地位置: 侯村乡青龙社区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侯村乡青龙社区:面积1.7780公顷,其中:农用地 0.0223公顷、未利用地1.7557公顷。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2020〕16号)
(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地类名称 | 面 积 (公 顷) | 土地补偿费 标准 | 安置补助费 标准 |
耕 地 | 0.0223 | 53.4375万元/公顷×40% | 53.4375万元/公顷×60% |
林 地 | / | / | / |
果 园 | / | / | / |
其它农用地 | / | / | / |
建设用地 | / | / | / |
未利用地 | 1.7557 | 53.4375万元/公顷×0.8 | / |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以实际清点为准
(三)青苗补偿标准:
五、被征用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货币安置、社保安置
六、被征用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在2021年6月7日至2021年6月17日,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侯村乡人民政府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七、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将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益。
特此公告
阳曲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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