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成功查处一起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
日前,根据群众信访举报,营口市生态环境部门成功查处一起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
有信访举报反映,盖州市团山办事处石屯村有一非法炼油加工厂非法炼油污染环境,盖州生态环境分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石屯村开展现场核查。经查,该加工点名为盖州市恒奕石油制品厂,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相关环保手续。该厂利用废油泥为原料进行油品炼制。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厂院内存放3个铁质油槽,分别装有黑色的废油泥和油水混合物,伴有刺鼻气味。另外,该厂还露天堆放沾染油泥的袋子,堆放处未采取三防措施,已对外环境造成污染。经调查,该厂油槽内废油泥和露天堆放的沾染油泥的袋子均属于危险废物。经称重,该厂危险废物总重量超过56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项的规定,该厂上述环境违法行为已构成环境污染犯罪。盖州生态环境分局已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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