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第六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整改任务六:城区散煤燃烧污染问题
二、整改目标
全区9个街道1995户开展燃煤环保炉具替代工作
三、整改结果
双塔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已认真落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持续推进散煤替代工作的通知》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辽环综函〔2020〕552号)要求,双塔区2021年节能环保炉具项目于9月23日开标,确定中标单位,之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炉具设备陆续发货,同步安装。区发改局联合区环保局、区财政局、全区九个街道等相关部门多次召开项目协调推进会,形成向分管副区长日汇报项目进展制度,分管副区长统筹调度,积极推进该项目已于2021年10月31日全部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朝阳市龙城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1月3日
受理部门:朝阳市双塔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电话:0421-2858258
邮寄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三段54号410
朝阳市双塔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2月30日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