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实行告知承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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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30日发表
各从事垃圾清扫企业:
根据2018年11月7日印发的《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辽宁省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8]34号)的通知精神,现对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实施告知承诺方式审批。
***1: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doc
***2:申请人的承诺.doc
***3:办事指南.doc
双台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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