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山东尚舜化工有限公司等19家质量工作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2013年,山东尚舜化工有限公司等19家企业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9号),大力实施名牌战略,深入开展质量强市活动,取得了显著成绩。山东尚舜化工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分别荣获“山东名牌产品”或“山东省服务名牌”称号,菏泽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等2个单位荣获“山东省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称号。为表彰先进,促进工作,市政府研究决定对以上企业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并分别奖励17家企业人民币30万元,奖励资金由受益财政负担。
希望受表彰企业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要以先进为榜样,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理念,坚持科技创新,强化品牌意识,进一步提高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先进单位名单.pdf
菏泽市人民政府
201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