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菏泽市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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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29日发表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市政府研究确定成立菏泽市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为做好公司的设立与运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司名称及职能
菏泽市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职能:城市建设实施主体,重点负责城市开发投资建设,为城市统筹开发主体;城市基础设施、教育卫生等公共设施和重大(重点)项目建设主体;城市公共资源等国有资产(资源)的投资、开发、运营及项目管理主体。
二、其他事项
菏泽市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并逐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其他具体事项,在组织过程中由市政府研究决定。
菏泽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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