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供销合作社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指示精神,确保供销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健康发展,按照市政府和市安委的整体部署。结合我单位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李克强***等中央领导同志系列讲话精神和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深刻吸取近期发生在省内外的事故教训,动员全系统的力量,突出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行动,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提升安全保障水平,确保实现我系统2017年安全生产目标形势的稳定发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开展。强化监管,落实措施,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全面排查和整治各类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防范各类危化品事故的发生,为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责任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要认真遵守国家、省和市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认真实施,通过加强烟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强化班组建设,增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消除违章指挥、违法等现象,不断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增强事故预防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安全生产。
(二)认真做好企业生产安全管理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的有关要求,严格履行企业设立审查、审批手续,不符合安全、消防、环保要求的一律不予通过审查。严格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试生产期间的安全,督促企业落实试生产环节的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技术人员跟班、带班制度。
(三)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领域不法行为。对非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按规定责令其停止建设或生产,情节严重的。利用原生产装置擅自改变生产品种或试制新产品的,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并按非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进行相应处罚。凡是存在重大隐患的,责令企业立即停产整顿。
三、进度安排
全市供销社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主题是: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活动时间是2017年7月至2017年10月,集中4个月时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2017年7月15日至7月30日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各级供销社要成立领导机构。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实施方案,层层部署,广泛发动。组织企业自查自纠,全面梳理。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二)2017年8月1日到10月15日进行集中督查整治阶段。积极参与政府部门的联合执法。对重点地区和单位进行明查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在检查中对一些有问题继续生产的企业要坚决关停或取缔。
(三)2017年10月15日至10月30日,对全部企业进行复查,巩固行动成果。认真总结,完善制度,建立常态化的工作机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突出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行动,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提升安全保障水平,确保实现我系统安全生产目标形势的稳定发展。
(二)加大依法监管力度,深化检查督导力度。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坚持“网格化”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的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逐一明确和落实监管执法责任人,并根据《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书面记录各项检查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处置解决。要进一步加大“打非治违”力度,充分运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强大合力,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建设行为,依法依规实施精确打击、有力打击、有效打击。
(三)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安全意识。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宣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采取的重大举措,大力宣传安全管理法规和常识,发动群众群防群治,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行为要积极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