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菏泽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菏泽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方案》已经局党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菏泽市民政局
2018年8月15日
菏泽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民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促进全市民政事业健康发展,特制定如下推进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中央、省、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认真落实《***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21号)、《菏泽市政府关于印发菏泽市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菏政办发〔2018〕35号)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实现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加强政策解读、扩大公众参与,进一步提升全市民政系统政务公开水平。
二、政务公开主要内容
1、市民政局的部门职责、组织机构、领导信息以及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的工作职能。
2、政务工作中所依据的各项规章、制度、办事依据、原则。即所遵循的法律、政策和有关规定、规章、制度。
3、重大民生决策、相关政策的制定、解读、执行落实情况,以及回应社会关切的民生信息。
4、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包括预决算、三公经费、重点工作及年度工作计划等信息。
5、规范管理公开,包括公共服务事项、责任、权力清单、各类法规文件、规范性文件等。
6、各类工作动态信息。
7、人事任免信息、人员招聘信息等。
8、政务信息工作中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
1.乡村振兴、新旧动能转换公开。做好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行业协会商会推动“十强”产业发展、完善村民自治机制、发展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改善农村养老、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等相关信息的公开。
2.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决策信息公开。加大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重大决策公开力度,对群众利益影响直接、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建设项目等,广泛征求意见并将各方面合理意见体现到决策中,结合实际尽可能把意见采纳情况予以公开。提升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重大决策公开实效,公开前认真评估公开的效果,避免引发不必要的攀比、炒作,公开后要认真对待并依法处理公众提出的相关意见。
3.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管理和服务信息公开。重点公开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社会组织名录,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审批信息,年检年报、评估检查、奖励处罚等管理信息。全面公开基本公共服务的项目清单、服务指南、服务标准、保障措施,及时准确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供公共服务等信息。
4.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执行和结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尤其是面向困难群众的扶持、救助等政策落实情况和主要成效。深化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公开,准确记录资金的具体流向并向社会公开。加大***公益金使用规模、资助项目、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等信息的公开力度。
5.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信息公开。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养老机构、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事项,全面公开救助对象认定程序、救助标准,福利补贴申领及申请审批程序等相关政策,有针对性地公开救助款物的管理使用、福利补贴发放等情况。重点开展城乡低保市、县、乡、村四级公示,对享受低保的户主姓名、保障人数、居住社区(村)、救助金额、监督举报电话等实行长期公示。
6.灾害信息公开。及时发布灾害救助需求信息,推动做好救助款物和捐赠款物的数量、使用情况,救助对象及其接受救助款物数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展等信息的公开工作。
四、信息公开方式和流程
市民政局政务公开本着简便易行、便于群众知情和监督的原则,以网上公开为主,依托菏泽民政信息网、微信公众号、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等平台,同步发布相关政策措施及解读、工作推进情况等信息,同时以新闻发布会、设立公开栏、宣传册、工作手册为辅助的形式进行。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务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重要工作动态、政策解读要在信息产生的3-7个工作日内在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媒体向社会进行公开解读。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市民政局政务公开信息由各业务科室、单位提供,填写信息公开审批表,并经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批准报办公室备案后予以公示公开。市民政局新闻发言人由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包括我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党委和政府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重要决议、决定的情况;针对本单位重大事件和重要热点问题所采取的措施及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布涉及本单位的突发事件信息,包括事件原因、基本情况、动态进展、采取的应对措施等。
五、加强组织保障
市民政局设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市民政局的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考核内容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对群众的投诉处理、制度发布以及其他需要公开的情况。考核工作实行量化标准,考核结果纳入对各科室、单位的年度工作绩效考核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