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菏泽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意
为有效推进十四五我市全民健身工作开展,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及省相关文件通知精神,根据我市实际,制定了《菏泽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请组织人员进行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于2022年3月15日17:00前将纸质反馈意见扫描件与修改意见电子档发送至菏泽市体育局群体科邮箱。
邮箱地址:hztiyu@163.com
菏泽市体育局
202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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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 年)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山东省全民健身条例》和《山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 年)》,按照《菏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部署,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健身和健康需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贯彻落实“新时代健康强省建设”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以提升人民体质健康水平为引领,以构建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目标,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全面提升全民健身工作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动全民健身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新时代健康菏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 2025 年,建设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动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健康生活方式。城乡居民体质进一步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占全市总人口 42%以上,城乡居民国民体质测定合格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每千人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 2.6 个以上。加强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完善“15 分钟健身圈”,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 2.7 平方米以上,公共体育设施全面开放,推动符合开放条件的公办学校体育设施非教学日向公众开放。发挥好市县两级全民健身运动会示范引领作用,全民健身活动进一步向乡镇(街道)、社区延伸。发挥武术优势,使“武术+”成为推进我市全民健身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不断丰富全民健身文化的时代内涵。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进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按照布局合理、层次分明、门类齐全、综合利用的指导原则,因地制宜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编制和实施健身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持续推进市级“五个一”(一个综合体育场、一个体育馆、一个游泳馆、一个全民健身中心、一个体育公园)、县级“三个一”(一个公共体育场、一个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一个体育公园)乡镇“两个一”(一个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或灯光篮球场、一个多功能运动场)工程和农村健身设施建设。到 2025 年,全市新建或改扩建体育公园不少于 5 处。不断完善市、县、乡、村四级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提升城市社区“15 分钟健身圈”健身功能,以居民步行 15 分钟可满足其体育健身需求为原则,划定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场地设施及服务的健身区域范围。探索智慧化体育设施建设,利用现代信息科技提升体育场地设施管理服务水平,推动室外健身器材提档升级和智能化体育设施建设。全面落实新建居住小区健身设施与住宅“四同步”,落实国家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GB50180-2018)标准等有关要求和规定,制定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健身设施管理细则。推动健身步道和自行车道、体育公园、社区健身中心、智能健身房、业余俱乐部、街边镶嵌式健身点、商场或旧厂房改造、共享服务平台、运动休闲综合体等健身场所和设施的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管理。进一步盘活存量资源,做好已建全民健身场所设施的使用、管理和提档升级,加强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服务监管,完善全民健身设施管理机制,落实公共体育设施向公众免费或者低收费开放政策。探索公共体育场馆智能化管理服务模式,建立开放预约与信息采集登记制度。推进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提高现有场馆综合利用率。(牵头部门:菏泽市体育局;参与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和高新区管委会。以下内容均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二)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完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拓展全民健身活动的广度和深度。持续开展纪念***同志“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题词、“全民健身日”、“全民健身月”、农民丰收节、传统节日等主题活动。举办市县两级全民健身运动会、机关运动会、职工运动会、农民运动会等健身赛事活动。充分发挥各级体育社会组织作用,广泛开展各类群众性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完善残疾人体育训练和康复设施,继续办好残疾人各类赛事活动。组织妇女儿童积极参与健身活动,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依托“武术之乡”优势,全力推进我市武术、舞龙舞狮、太极拳等传统体育项目品牌的文化挖掘、赛事打造、人才培养和推广普及,充分展示传统民族文化与体育运动的有机结合。各县区充分利用本地资源优势,把活动开展与当地经济、文化、旅游发展充分对接,围绕地方的历史积淀、人文特点和发展思路培育品牌,打造“一县一特色”全民健身品牌活动。加大推广健身气功、秧歌、广场舞等民族民俗民间传统运动项目的同
时,积极培育攀岩、轮滑、街舞、滑板、赛车、冰雪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时尚运动项目,鼓励开发适合不同人群、不同地域特点的棋类、水上等特色运动项目。建立有效的业余竞赛活动体系和激励机制,探索多元主体办赛机制,协助社会各方面开展全民健身系列赛事活动,使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逐年提高。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体育运动水平等级标准。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继续宣传推广工间操健身活动。组织开展社区健身活动,创新举办社区运动会,满足人民群众经常性的体育锻炼需求,大力推行体育进家庭,居家锻炼新模式,提高体育人口,营造单体健身氛围,依托各街道社区组织开展家庭运动会、趣味运动会和健身活动展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体育活动。(市总工会、市委机关工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残联、市妇联、市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按部门职责分工负责)
(三)构建全民健身组织服务体系。持续推进市、县、乡、村体育总会组织规范化建设。鼓励支持各行业、机关、企事业单位,城市街道,农村社区发展各类群众性体育社会
组织,组建形式多样的群众性体育俱乐部、健身团队。激发体育社会组织内生发展动力,加大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力度,扶持体育社会组织举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承接全民健身公共服务项目、社会公益活动。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机制,拓展社会参与平台,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投身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鼓励优秀运动员、体育教师、大学生等具有体育技能与知识的专业人员参与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志愿者评价和激励保障机制,开展“最美全民健身志愿者”选树活动。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和精细化管理,提升队伍素质,培育专业化健身指导人才,推广家庭健身指导,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在公共体育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对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开展健身活动的服务体系,推广适合特殊群体的日常健身活动项目、体育器材、科学健身方法。(市文明办、市体育局、市民政局、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按部门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建立市、县两级科学健身服务网络。持续开展国民体质测试,提高城乡国民体质抽样检测比例,创新工作机制,将国民体质测定纳入健康体检项目。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微视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向公众推介健身项目。开展科学健身大讲堂活动和健身服务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活动。鼓励社会力量积极提供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实施“全民健身技能入户工程”,建立完善针对不同人群、不同环境、不同身体状况的运动处方库,预防和控制慢性病,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科学健身运动与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模式,培养居民建立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育和管理,降低准入门槛,扩大队伍规模,提高指导服务率和科学指导服务水平。(牵头部门:市体育局;参与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市总工会)
(五)促进全民健身文化建设。推进全民健身文化发展,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体育精神,挖掘中华体育精神的深刻内涵,打造体育项目文化,大力推广全民健身基层典型人物和単位, 发挥其示范效应,用通俗易懂、图文并茂、视听同步的精炼文案讲好群众身边的健身故事。推进体育文化建设,支持创作生产和传播具有时代特征、菏泽特色的体育文学、体育音乐、体育舞蹈、体育摄影、体育雕塑、体育书画等文艺精品,丰富体育文化市场。加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民间体育、民俗体育的保护传承和创新推广。依托菏泽武术之乡,打造武术文化精品工程建设,策划推动与建立武术交流关系的国家地区深入开展武术文化的互访交流活动,积极做好武术、健身气功、围棋等菏泽优势传统项目国际国内全民健身交流。(市委宣传部、市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台、市外办按部门职责分工负责)
(六)统筹推进全民健身协调融合发展。加强体育与教育、体育与卫生、体育与文化旅游和体育与科技的协调融合发展。完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 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开展以技能培训为主的青少年体育夏(冬)令营,青少年每人掌握 2-3 项运动技能(含智力、个人、团体项目)。在各级各类学校探索健康素养培养模式,培养学生养成以体育素养为主体的健康素养。学校每年至少举办 1 次学校运动会。鼓励幼儿园开展亲子运动会。各级各类学校按规定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教育课程,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肥胖等问题的体育干预,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学校的绩效考核,将学校健康促进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和工作计划。构建“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推动体医融合发展。推动健康关口前移,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工作机制,组织开展体医融合试点工作。支持医疗机构建设康复科室、开设运动医学门诊,鼓励体质检测与健康体检融合开展,组织开展医疗机构开具运动处方试点。加强体医融合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体医融合专家资源库,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设置健康管理、运动康复等专业。支持发展疾病预防、健康体检、健康咨询、慢病管理、运动康复等体医融合服务业态。各县区结合文化、旅游、赛事等资源,深挖掘体育旅游潜能,不断满足群众健身、旅游、休闲等复合需求。开发具有菏泽地域特色和产业特点的体育旅游产品和项目。加强郓城水浒文化城与体育武术赛事的有机结合,打造全国知名体育武术旅游示范基地和精品赛事。利用定陶汽车小镇 F3国际汽车赛道,打造国内及国际级汽车、摩托车品牌赛事。完善体育智慧健身服务,推动全民健身设施、场地管理智能化升级,到 2025 年,每县(区)至少建有 1 处智能化室外健身路径。积极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信息技术,促进体育场馆在场地预定、赛事信息、健身指导等方面提过共享互通的智慧化健身服务。加快推进线上体育赛事活动开展,策划举办线上与线下融合、相互补充的各类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按部门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建立各级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定期研究解决全民健身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促进各相关部门(单位)分工协作,推动全民健身重大政策落实落地。充分认识全民健身工作在全市经济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把全民健身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多元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化体育公共服务“放管服”制度改革,强化县域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职能,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监管制度。(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市直相关部门按部门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经费保障。加大公共财政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支持“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建设。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将全民健身工作相关经费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财政预算,并保持与国民经济增长相适应。增加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范围和数量,加大税收优惠措施,鼓励社会力量承接全民健身设施的运营管理,引导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引导社会力量对全民健身事业提供捐赠和赞助。(市财政局、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税务局按部门职责分工负责)
(三)统筹用地保障。将全民健身发展所需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保障全民健身工程建设用地。梳理编制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的目录,支持使用未利用地、废弃地、荒地等土地建设全民健身设施。支持通过盘活城市空闲土地、用好公益性建设用地,支持租赁方式供地、鼓励符合用地等多种方式,挖掘健身设施存量建设用地潜力,挖潜利用可复合利用的现有各类设施资源。新建居住区体育配套设施建设计入开发成本,保障我市新建居住区配套体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配建体育健身设施确保与居住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不得挪用或侵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和城乡建设局、市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按部门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制度保障。建立完善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服务保障等标准规范和全民健身统计指标体系。加大全民健身行政执法和监督力度,健全体育赛事活动事中事后监管制动,出台全民健身赛事活动规范。(市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按部门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实施保障。围绕本实施计划的目标指标,利用好第三方评估和全民健身满意度等评估手段,开展好实施效果年度总体评估督导,评估督导结果抄送同级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同时抄送本级政府,作为各县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市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