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实行新退休人员养老金预发制度
本网讯(通讯员姜三清)一直以来,因鄂州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统计发布时间较晚,每年1至5月份新退休人员退休待遇不能审核,退休金要等到6月份以后才能核定及发放,社会反响很大。
为解决这一问题,市社保局实行对当年1至5月份到龄退休人员预发养老金制度,即先按鄂州市上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审核待遇进行预发,待统计部门公布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后再重新进行审核并补发待遇差。这种做法有效解决了新退休人员不能及时领取退休待遇问题,得到广大新退休人员一致好评。今年上半年,市社保局共为1600多名企业新退休人员预发了养老金,保障了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
为更好落实“为民服务”理念,市社保局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采取多种举措开展为民服务:一是在市民中心设立窗口,在单位办理工商登记时办理社保登记;二是企业单位缴费可在网上缴费大厅和实体大厅自由选择缴费方式,灵活人员可就近到中国银行或鄂州农商银行网点缴费,部分险种还可用手机缴费;三是不断改善办公条件,提升服务质量,利用今年搬迁至新建的市人社服务中心办公之机,全面实行综合柜员制服务,营造良好的社保经办服务环境,更好地服务参保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