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住养老院先签合同
据新华社天津1月31日电 针对近年来每年都有数起意外事故发生的状况,为减少和避免老人在养老院发生意外后纠纷难解的问题,天津今年将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天津市入住养老机构协议书》,今后凡是要入住养老机构的人员及其托养人,都要和养老机构签署一份协议。
这份协议要求老人在住养期间,身体健康状况若发生变化,养老机构要相应调整护理等级,应及时通知老人的家属、亲人即“托养人”一方;养老机构还要为老人建立健康档案,保证院内设施安全。此外,还要建立外出登记制度,有自理能力的住养人外出,在签署书面认可书后,外出期间发生问题,养老机构将不承担责任;养老机构要对工作人员失职造成的事故负责;老人患有精神病或有自杀、自残倾向的,养老机构有权终止协议,通知托养人接老人出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