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力转移所得占人均纯收入的三分之一打工鼓了郊区农民钱袋三成打工者受过专业技能培训人均年收入近万元
青岛日报讯 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适时转移,是扩大农民就业和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渠道,市统计局为此开展的专题调查表明:打工致富已成为我市农民增收奔小康的捷径。
打工收入占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3.1%。农村劳动力转移是近几年我市农民收入增长的一个重要原因。据抽样调查,2003年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4530元,其中打工
(在本乡镇和离乡外出打工)收入人均达到1500元,占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3.1%,增长12.9%,增幅高出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4.9个百分点,拉动全市农民人
均纯收入增长4.1个百分点。
农村转移劳动力在本乡镇地域打工收入占77.6%。从抽样调查看,我市农村转移劳动力九成以上集中在青岛本地打工。其中,在本乡镇地域打工的收入仍是主要部分,占到
77.6%;离乡外出打工收入占22.4%。这种情况一方面说明我市经济相对发达,特别是近几年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对农村劳动力吸纳能力增强;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我市
农民尚存有小富即安的思想,恋土恋乡的观念、就业意识需要进一步更新。
转移农村劳动力的收入是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的近两倍。据抽样调查,2003年我市打工农民人均收入为8941元,高出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97.4%。
专业技能培训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增收铺路搭桥。为提高农村劳动力综合素质,使其熟练掌握劳动技能,扩大就业门路,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和加强了对农村转移劳动力
的培训,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增收奠定了良好基础。据问卷调查,2003年农民打工者中,有三成以上接受过各种形式的专业技能培训。从收入看,已参加过专业技能培训的打
工农民人均年工资收入达到9791元,平均高出未参加培训打工农民152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