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食品安全举报奖金颁出万余元
青岛日报讯 记者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获悉,截至目前,我市共受理食品安全举报奖励申请10起,审核通过8起,累计发放奖金12900元,单起案件最高奖金达到4000元。
去年10月底,我市颁布实施了《青岛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规定凡举报非法生产、销售、使用农业投入品,违法违规生产、加工、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或者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等10类违法行为的,一经查实,就可获得青岛市食品安全专项资金的奖励,最高奖金高达5万元。
据执法人员介绍,群众举报的食品违法案件主要涉及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擅自分装销售食用植物油;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擅自进行白酒经营活动以及制售假冒青岛啤酒、销售无检验证明“即墨老酒”、销售过期饼干及香肠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