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信访总量和集体上访连续3年下降
青岛日报讯 实施新《信访条例》3周年来,我市信访工作从构架和促进信访工作法制化建设入手,畅通信访渠道,维护信访秩序,强化工作责任,解决合理诉求,使信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信访总量、到市信访总量、集体上访连续3年保持下降趋势,信访秩序进一步好转,非正常上访得到有效遏制。
为推进我市信访工作的法制化进程,我市实施了加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信访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制,制定了对领导干部信访工作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切实规范和强化了各级党政领导的责任。市领导带头落实“一岗双责”,坚持公开接访制度,妥善处理了一大批重点信访案件。
此外,我市信访机关加大了对信访工作的综合指导、协调调度和督查督办力度,促进了齐抓共管信访工作大格局的形成。在纵向上,通过召开电视电话网络会议、区市信访局长业务会议、案件调度会议等形式,促进了全市信访工作的深入开展;在横向上,不断完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五大班子分管信访工作秘书长联席会议等制度,建立了信访与人大、政法部门的联系沟通等机制,促成了部门之间的良好互动,形成了工作合力。同时,积极发挥新《条例》赋予的3项新职权,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调研,促成了信访热点、难点问题的成批解决。
在构建信访工作大格局的同时,我市还加大了打击违法上访行为的力度,依法治理信访秩序。有关部门先后制定了《违法上访行为适用法律条款参考意见》和《关于处理上访人员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通知》,依法对违法上访行为制定了处置办法,为维护信访秩序提供了法律依据。
按照《信访条例》的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还不断丰富做好信访工作的手段和载体,进一步拓宽了群众来信来访的渠道。畅通领导与群众对话渠道,全面落实了领导定期公开接访、约访和下访制度;畅通群众来信渠道,强力实施了“阳光办信”新机制,加大了“绿色邮政”推行力度;畅通群众来访渠道,创建了“诚信接访”新机制,促进了来访接待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畅通信访办理渠道,按照《信访条例》的要求,规范完善了办信、接访、督查等18项工作程序,研究制定了3个工作规则和40多项规章制度;畅通社会力量化解矛盾渠道,各级各部门充分发挥三级排查网络的作用,组织社会各界认真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构建了大排查、大化解的工作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