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安监局组织检查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临洮讯(通讯员 孙全)为贯彻落实省、市、县主要领导就金川集团“10.5”事故所做的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10月8日,县安委会副主任、县安监局局长带队,县工信局分管负责人配合,对我县部分重点企业近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查检查。
督查组一行随机抽查了临洮县红旗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甘肃署界淀粉有限公司、甘肃德华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临洮分公司等三家生产经营单位。
检查发现,临洮县红旗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存在造纸车间员工劳动防护意识薄弱、车间灭火器维修保养不及时、安全警示标志标牌缺失等问题隐患;甘肃署界淀粉有限公司存在部分传动轴处无安全防护罩、重点部位和设备安全警示标志标识缺失等安全隐患;甘肃德华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临洮分公司存在圆锥粉料初清筛和制粒机传动轴未设置安全防护罩、安全风险辨识与风险分级管控台账未建立等问题隐患。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督查组向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现场进行了反馈,责成其针对各自存在的问题隐患立即开展整改工作,能当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定要按照“五定”原则落实整改。要坚持常抓不放松,进一步加强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加强日常隐患排查和安全防范工作,加强警示教育,杜绝违章,切实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同时要求企业认真汲取“10.5”事故教训,加强内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特别是对各类设施设备的运行管理,要做到责任到人,切实做到管理到位。(责编:何伟 审核:李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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