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洮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呈送临洮县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8—
依据《定西市教育局 定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定西市财政局 定西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定西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定市教发〔2018〕32号)精神,县教体局研究制定了《临洮县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8-2020年)》,现随文报来,请审阅。
临洮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6月12日
临洮县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
(2018—2020年)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定西市“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定西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巩固第一期、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成果,深入推动我县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到2020年基本普及学前教育。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密围绕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坚持政府主导、以县为主、多措并举、科学保教的指导思想,注重科学规划、坚持公益普惠、强化机制建设,以“扩资源、调结构、强师资、建机制、提质量”为重点,着重处理好城市与农村、公办与民办、硬件与师资、机制与保障、规模与质量等关系,不断深化创新学前教育改革发展,进一步建立健全学前教育发展体制机制,加快学前教育全面普及步伐,基本构建起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全县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二、发展现状
近年来,全县上下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连续实施两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全县学前教育事业得到快速发展。截止2017年底,全县有幼儿园238所(含民办25所),在园幼儿20153人,教职工893人,其中专任教师505人。全县有省级一类幼儿园8所,县幼儿园正在积极争创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95.05%,较2012年增长了20.05个百分点。
虽然我县学前教育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仍然存在不少突出困难和矛盾,制约我县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主要体现在: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全面二孩政策的出台,城区人口逐年增加,全县人民群众刚性入园需求与学前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非常突出,与追求更有质量更高水平的学前教育需求之间尚存在差距。学前教育的资源供给、布局结构、保障水平、师资队伍、办园质量,与上级要求相比,与先进县市的发展水平相比,尚存在差距。城乡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不足的问题日益突出,城市和城乡结合部学前教育资源紧缺,“大班额”问题突出,城市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数量少。学前教育师资补充相对滞后,缺口大,专业水平亟待提升,待遇偏低。县财政经费保障能力有限,幼儿园运转困难。保教质量参差不齐,广大农村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办园水平亟待提高,“小学化”现象不同程度存在,科学保教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依托农村现有小学建设幼儿园,实现有需求的贫困村幼儿园全覆盖。通过新建、改扩建城市幼儿园、清查回收补建小区配套幼儿园、规范认定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等举措,进一步扩大城市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完善幼儿园教师多渠道补充机制,全县多形式招录200名幼儿教师,完成新一轮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全员培训。全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6%以上,其中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达到80%左右,全县优质示范幼儿园占比达到15%,基本构建起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园体制逐步理顺,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进一步落实。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普遍建立,运行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幼儿园教师配备和工资待遇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师资力量进一步加强。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基本形成,办园行为普遍规范,“小学化”现象基本消除,保教质量进一步提高。
(二)年度计划
——2018年,新建贫困村幼儿园25个,面积1369平方米,实现有实际需求的贫困村幼儿园全覆盖。改扩建城区木厂幼儿园(2204平方米,6个教学班,容纳幼儿180人)和文峰幼儿园(3100平方米,9个教学班,容纳幼儿270人),城区公办学前教育资源进一步扩大。认定奖补一批普惠性民办园。幼儿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全县招录60名幼儿教师。多形式、多层次培训40名园长和200名教师。全县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5.2%以上。
——2019年,改建城区第一实验幼儿园(12个班,容纳幼儿360人)和第二实验幼儿园(18个班,容纳幼儿540人),城区公办学前教育资源进一步扩大。新建、改扩建一批乡镇幼儿园,认定奖补一批普惠性民办园。幼儿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全县招录70名幼儿教师。多形式、多层次培训40名园长和200名教师。全市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5.6%以上。
——2020年,新建城区椒山幼儿园、北辰幼儿园和公园路幼儿园(三园均为4050平方米,12个班,容纳幼儿360人),城区公办学前教育资源进一步扩大。新建、改扩建一批乡镇幼儿园,认定奖补一批普惠性民办园。幼儿班额控制在40人以内。全县招录70名幼儿教师。多形式、多层次培训40名园长和200名教师。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6%以上,基本普及学前教育。
四、主要措施
(一)统筹兼顾,不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持续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按照“四个有利于”原则,科学规划、精准布点、按需建设,重点依托农村现有小学改造建设幼儿园,采取乡镇园办分园、小村联合建园、设立巡回支教点等形式,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实施幼儿园办园条件改善工程,重点改善农村贫困地区幼儿园办园条件,基本构建覆盖到村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有效发挥学前教育在解放农村劳动力、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方面的作用。严格落实住宅小区与配套幼儿园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的规定。对小区配套幼儿园进行专项整治和清查回收,2018年底整改到位。实施城市幼儿园建设工程,加大城市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缓解城市学前教育资源不足的问题。积极认定、扶持、奖补、管理普惠性民办园,每年上报认定奖补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提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比例。通过保证合理用地、综合奖补、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教师培训、教研指导、购买服务等方式,积极规范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发展。积极支持机关、国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园,对通过创建、评估、认定达到省级一类幼儿园、省级示范园标准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幼儿园,给予一定奖补。积极推动县上理顺机关、企事业单位、城镇街道办幼儿园办园体制,实行属地化管理,通过县政府接受、与当地优质公办园合并、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确保其面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
(二)健全机制,不断提高学前教育保障水平。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认真落实《甘肃省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条件许可时可以参照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或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补助。完善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分担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逐步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落实幼儿园机构人员编制。要尽快审批注册并办理新建农村幼儿园组织机构代码证,实行机构实名制管理,确保“一园一证”,统一纳入业务管理、经费核拨、师资配备和事业统计等工作范围。2018年底前,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幼儿园,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办法(试行)》,全部完成事业单位登记。完善免除(补助)保教费政策。进一步完善免除(补助)在园幼儿保教费政策,对县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幼儿园及托幼机构中在园幼儿按照每生每年不超过1000标准免除(补助)保教费,不足1000元的按照实际标准免除。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每生每年再增加1000元保教费补助,幼儿园年收费标准超过1000元的,该补助资金用于弥补幼儿园年收费标准超出部分。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以及社会支持,采取适当方式为农村在园幼儿提供免费营养午餐,减少家长接送次数,进一步解放农村劳动力,更好服务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健全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机制,建立“公建民营”管理运行机制,在不改变农村公办幼儿园国有资产属性的前提下,鼓励具有办园资质的社会团体、社会机构、社会人员和“三支一扶”大学生、农村中小学富余教师、乡镇幼儿园园长教师等力量以“公建民营”的形式参与办园、领办幼儿园。县政府要制定“公建民营”幼儿园的扶持奖励政策,落实税费减免、普惠性民办园奖补、学前教育券、聘用教师补助等优惠政策,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引导和扶持“公建民营”幼儿园不断改善办园条件,提供公益性、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要创新管理方式,建立委托办园审批和退出约束机制,严格落实年检制度,切实规范“公建民营”幼儿园办园行为。
(三)多措并举,不断加强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要落实《甘肃省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试行)》,配足配齐幼儿园教职工。可以调配的编制资源向学前教育倾斜,建立动态补充机制。通过实施政府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事业单位招聘、中小学教师转岗、在职幼儿园教师“三区”支教、学前教育巡回支教、顶岗支教等途径,逐步补足配齐幼儿园教职工。创新师资补充形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统一招考、县聘园用的方式补充幼儿园教师,解决编制不足问题。严格实行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到2020年基本实现幼儿园教师全员持证上岗。幼儿园教职工依法全员纳入社保体系。加强幼儿园教师培训,认真组织园长、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认真开展新一轮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全员培训。通过集中培训、示范性幼儿园跟岗实践等方式,加大学前教育转岗教师的培训力度,提高转岗教师专业素质和保教能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切实解决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偏低问题,逐步实现同工同酬,切实保障幼儿园教师合法权益。引导和监督民办幼儿园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边远贫困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房建设项目要覆盖乡村幼儿园。确保幼儿园教师工资福利和相关政策落实到位,在评优选先、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比例倾斜。民办幼儿园教师在职称评定、资格认定、学习培训、评优选先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幼儿园教师同等待遇。参照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标准,合理确定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标准,并按照国家政策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保障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将义务教育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向学前教育延伸,对贫困地区乡村幼儿园教师发放生活补助,并在职称评聘、生活补助、周转宿舍建设、培训进修、评优选先等方面予以倾斜。
(四)规范管理,不断提高科学保教水平。要深入贯彻国家、省上关于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幼儿园等级评定、幼儿园收费管理、幼儿园办园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定,全面加强幼儿园安全、办园、招生、收费、保教、评级等方面管理,切实规范办园行为。严格落实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门卫值班、出入登记、信息报送、应急防范、预警通报、安全督查等制度,加强食品、消防、校舍、交通、校车、游戏设施、户外活动、医疗等方面的安全监管,强化幼儿园安全保障。健全完善民办幼儿园动态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幼儿园年检制度,对办园行为不规范、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等问题的民办幼儿园,提出限期整改措施,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要依法取缔。全面提高保教质量。深入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甘肃省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甘肃省幼儿园保教管理指导意见》,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开展保教工作,坚决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加大乡镇和农村幼儿园科学保教培训指导力度,依托省级一类园、学前教育指导中心等力量,对两期行动计划新建幼儿园开展科学保教专题培训。健全完善学前教育宣传月制度,建立学前教育教研巡回指导制度,加强对农村幼儿园保教工作的指导,引导幼儿园牢固树立科学保教理念,促进幼儿全面、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教研责任区制度,加强县区教研和园本教研。建立完善幼儿园质量评估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面向家长和社区开展公益性0-3岁早期教育指导。加大结对帮扶力度。鼓励优质示范幼儿园开展多种形式的结对帮扶活动,采取名园办分园、县乡园办分园、强园帮弱园、托管薄弱园、承办新园、合作办园等集团化、多样化办园形式,大力实施支教工程,组织城区公办幼儿园骨干教师赴乡镇中心幼儿园支教,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师到农村小学附设幼儿园及教学点巡回支教。发挥各级示范园的辐射作用,加强对农村学前教育的业务指导,探索城乡幼儿园一体化管理模式,促进城乡学前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发展学前教育主体责任。建立县政府统筹规划推进、指导管理督促,县级政府承担主体责任组织实施,乡镇政府配合协助实施的学前教育责任机制。要把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学前教育联席会议作用,统筹协调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健全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按照非义务教育成本分担的要求,建立与管理体制相适应的生均拨款、收费、资助一体化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和稳定发展。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占比合理,及时足额拨付幼儿园公用经费。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办园成本和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对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收费标准进行动态调整。严格落实《甘肃省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三)完善督导考核,推动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全面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严格执行《甘肃省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学前教育发展督导评估机制、考核奖惩和问责机制。县政府与各部门签订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目标管理责任书,把学前教育纳入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定期对第三期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重点将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五年计划实施、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建立、教师队伍建设等工作纳入督查范围。同时,强化督导评估结果的运用,将三期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政府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发展学前教育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部门进行问责。按照国家建立普及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制度的要求,以县为单位对普及学前教育情况进行评估,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
(四)总结典型经验,营造学前教育发展浓厚氛围。在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过程中,要善于总结资源扩大、教师补充、健全机制、科学保教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树立和推广典型,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本区域学前教育发展。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等媒体,及时公开学前教育发展情况,广泛宣传国家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惠民政策,动员全社会进一步关心支持学前教育工作,形成幼儿园、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共同推动学前教育发展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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