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宗局宗教事务管理工作中应注重抓好五实五到位
近年来,随着信教群众人数上的不断增加,使宗教活动日益庞杂,给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带来新的困难和挑战。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之后,如何更加有效的管好、管住、管严宗教事务,切实规范宗教事务,是摆在宗教工作干部队伍面前的一道必答题,实际工作中,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应注重抓好“五实五到位”,才能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一系列方针政策,有效提升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水平,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创造良好条件。
一是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工作要做扎实,监督把关工作到位。宗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工作要经过个人申请,场所推荐,县区宗教团体审核等一系列程序。市、县(区)宗教部门,要发挥好监督把关作用,督促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严格按照《宗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的具体规定,严格认定程序,严格认定条件,要对拟认定的每名宗教教职人员的个人简历,信教时间,宗教学历、师承关系和现实表现等情况做到情况明,底子清,可采取走访询问,背对背征求意见等方式,全面掌握拟认定教职人员的详细情况,绝不能放松认定条件,更不能怕麻烦,图省事,走过场。要对一些教职人员进行必要的文化课目和宗教教义进行考试,并对拟认定的教职人员进行张榜公布,主动接受信教群众的评判。真正把学识好,品德好,信仰纯正,群众喜欢,遵纪守法的人员按照各宗教教义的规定,认定为教职人员,切实把好宗教教职人员的准入关,使宗教团体认定的教职人员,经得起信教群众的监督,经得起宗教部门的检验,经得住实际工作的考验。
二是宗教活动场所的设立审报工作要严实,工作标准要到位。《宗教事务条例》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设立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在实际工作中,由于需要审批的场(处)所数量较多,加之一些场所并没有完全达到审批设立的标准和条件,这就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政策标准,对暂时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不能批准开放,可以先以民间信仰的形式加强管理,待条件成熟后再逐级审报,并且对已经审报的场所,要做到相关证件齐全,内容准确,决不能图省事、搞凑合,审报的宗教活动场所要经得起上级宗教部门的检查和信教群众的监督。
三是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要落实,走访排查工作要到位。宗教部门既要掌握本辖区宗教领域潜在性的矛盾纠纷,更要熟知一些历史遗留的矛盾纠纷,既要掌握矛盾纠纷中关键人的全部情况,更要对矛盾纠纷可能发展的情况进行前期评估。对于能够解决的矛盾纠纷,要坚决予以解决,绝不能有等、靠、慢的思想和作风,对于一时无法解决的矛盾纠纷,要在确保宗教和谐稳定的前提下,积极反映,创造解决问题的有利条件。
四是安全工作要抓实,隐患排查工作要到位。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工作责任重大,关系到信教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关系到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实际成效。因此,要时刻把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工作记在心中,说在嘴上,抓在手中。要定期不定期对所属宗教场所进行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消防、建筑和防洪方面的安全隐患,尤其在大型宗教活动中,要有安全工作预案,有现场指挥和疏导的工作力量,严防踩踏拥挤,确保大型宗教活动安全有序进行,确保场所安全管理不留死角,为信教群众能够过上安全有序的宗教生活尽好心出好力。
五是反渗透和抵御***工作要扎实,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工作要到位。针对宗教部门人少事多的情况,在反渗透和抵御***工作中,要善于发动群众,让群众主动参与反渗透和抵御***工作中来。要建立县、乡、村宗教工作信息员制度,最大限度地收集情况,为配合公安部门打击***提供有力的帮助和支持。同时,要通过报纸、广播、板报等渠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广泛深入宣传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教育引导宗教教职人员旗帜鲜明地走爱国爱教的正确道路,旗帜鲜明地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把《宗教事务条例》等法规制度的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扩大社会知晓面,赢得全社会对依法管理宗教工作的理解尊重和支持。并通过教育群众不听邪不信邪不传邪,不断增强群众明辨是非的能力,彻底消除***得以传播的思想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