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集中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
今年4月至10月,市纠风办组织在全市医疗机构集中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促进医疗机构合理诊断、合理治疗、合理用药、规范收费,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此次专项整治范围为全市所有公立医院、民营医疗机构以及涉及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为的相关单位和企业。专项整治分为教育部署、自查自纠、查处整改和总结评估四个阶段进行。整治的重点对象是医疗机构,重点任务:一是药品及医用材料购销不正之风。即医疗机构不通过全省药品网上采购平台采购药品、采购非中标药品、高于中标价采购药品;不通过药事管理委员会,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本院用药品种和规格,随意采购未经备案的药品;在医疗设备及医用材料采购过程中违规操作,收受医药公司返利或变相返利,吃回扣、接受或私拉赞助等问题。二是医疗服务乱收费。即“大处方”、滥检查、开单提成、收受或索要红包、虚假医疗广告、不按物价政策规定收费等。
专项整治期间欢迎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医药购销、医疗服务和收费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投诉举报。举报电话:0722-3593110;举报信箱:sz3593110@163.com。
市 纠 风 办
201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