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区光伏发电国家第一批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光伏扶贫是资产收益扶贫的有效方式,是产业扶贫的有效途径。具有建设投产快、增收持续稳定、无市场风险等特点,是实施产业扶贫的一个重要载体。光伏扶贫电站是以扶贫目的,在具备光伏扶贫实施条件的地区,利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光伏电站,其产权归村集体所有,全部收益用于扶贫。为了扎实推进我区农村精准扶贫开发工作,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户开辟稳定的增收渠道,我区自2015年底,根据湖北省发展改革委、湖北省能源局、湖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光伏扶贫项目建设规模的通知》[鄂发改能源(2016)197号]等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光伏扶贫工作。
村级扶贫电站规模根据帮扶的贫困户数量按户均5千瓦左右配置,最大不超过7千瓦,单个电站规模原则上不超过300千瓦,具备就近接入和消纳条件的可放宽至500千瓦。我区在省级贫困村蒲团乡小庙村、段店镇张湾村、华容镇刘花村和牌坊村、三江港新区新港村都有光伏扶贫项目。其中:小庙村、张湾村建成60千瓦光伏发电站,刘花村、牌坊村建成180千瓦光伏发电站,新港村建成120千瓦光伏发电站。
小庙村共计投资48万元,专项扶贫资金投入25万元,受益贫困户75户;张湾村共计投资48万元,专项扶贫资金投入20 万元,受益贫困户73户;刘花村共计投资167.38万元,专项扶贫资金投入107万元,受益贫困户61户;牌坊村共计投资136万元,专项扶贫资金投入110万元,受益贫困户176户;新港村共计投资90万元,由省地税局投入,专项扶贫资金未投入,受益贫困户31户。
截止今年6月底,国家第一批补贴下达。共计补贴38.25万元。其中:小庙村补贴拨付3.85万元;张湾村补贴拨付2.81万元;刘花村补贴拨付13.45万元;牌坊村补贴拨付7.93万元;新港村补贴拨付10.21万元。(张晓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