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2021〕第108号)
枝江市白洋镇太保场村、滚钟坡村、雅畈村、赵家铺村、桂溪湖村、万福垴村、垭子山村、善溪窑村、张店村和顾家店镇石半坡村、天螺寺村、李家湾村村民委员会及被征地农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枝江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太保场村、滚钟坡村、雅畈村、赵家铺村、桂溪湖村、万福垴村、垭子山村、善溪窑村、张店村、石半坡村、天螺寺村、李家湾村部分集体土地用于枝江市2021年度第108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现就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枝江市白洋镇和顾家店镇,用地总面积5.7726公顷,其中白洋镇太保场村0.4566公顷、赵家铺村0.9812公顷、张店村0.6077公顷、滚钟坡村1.4811公顷、万福垴村0.6607公顷、桂溪湖村0.2068公顷、雅畈村0.0308公顷、垭子山村0.5363公顷、善溪窑村0.1694公顷;顾家店镇石半坡村0.3447公顷、天螺寺村0.1286公顷、李家湾村0.1687公顷,具体范围以勘测定界图标定的范围为准。
二、征收土地目的
拟征土地在原枝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由枝江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即日起对征收范围内的土地现状开展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
四、其他事项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枝江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