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党组四举措保障法律援助事业发展
本网讯(张寅秋)今年以来,区司法局以徐昆平同志为班长的新一届党组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要求中心立足区情务实开展工作,为社会和谐稳定和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尽到应有的职责。在局领导的大力支持、科学安排、合理布局下,法律援助中心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得到了有力的保障。
一是规范办案补贴发放,落实监管责任。要求严格按照《宜昌市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事项和案件补贴发放暂行 办法》执行补贴标准及办案补贴的审批、发放程序,补贴标准将法律援助人员的办案补贴与办案质量相挂钩。健全完善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二是规划法律援助窗口,落实临街一层。在建设中的伍家岗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专门规划了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并按照司法部相关要求配置办公设施。即时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将直接面向群众,方便群众一站式办事。
三是配备办公设备,改善办公条件。根据宜昌市司法行政综合信息平台运行配置要求,为法律援助中心配发了三台高拍仪及一台电脑,保证了法律援助案件电子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是组建志愿者服务队,扩大社会效果。在辖区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及四办一乡,招募具有法律素养、丰富调解经验、热心法律援助工作的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发挥志愿者专业优势,法律援助中心予以指导,坚持长期开展进乡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等方面的志愿服务活动,为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提供专业的、免费的法律援助服务。
1-4月,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59件,办结146件,接待咨询事项790件,完成年度工作任务近九成。接下来,中心将再接再厉,恪尽职守,以出色的工作和优异的成绩不断开创伍家岗区法律援助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