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35个村新纳入全国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图)
本网讯 12月24日,全县扶贫互助资金试点动员会召开。会议就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的原则、范围规模、借款要求及收益分配方式进行了讲解。副县长张武先在会上作了动员讲话。
贫困村扶贫互助资金是指以财政贫困资金为引导,以村民自愿缴纳的互助金为依托,在贫困村建立的民有、民用、民管、民享、周转使用、滚动发展的生产发展资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必须坚持以行政村为单位组建互助社原则、贫困户为主原则、缴纳互助金入社原则、不吸储、不垒大户、不从事未经许可的金融和经营活动原则、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原则和非营利、不分红原则。互助金借款将重点扶持种植、养殖产业,借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0元,借款占用费率控制在千分之8以内,期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可以整借零还,也可整借整还。
据悉,2010年我县试点工作将在龙舟坪镇、磨市镇等6个乡镇的35个村进行,每村国家扶持15万元,互助资金总规模达7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