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公证便民措施***服务获好评
2019年10月29日,丁某来到县公证处,要求办理遗产继承公证。丁某的父亲近期意外身故后,留有9万多元的遗产,但是丁某的祖母作为继承人年事已高,且双眼失明,行动及其不方便,丁某的弟弟又是智力二级残疾。根据《公证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所有继承人到场,工作人员考虑到丁某办理公证面临的诸多困难,决定提供***公证。
次日,县公证处公证员与工作人员2人驱车86公里前往大堰乡找邓家冲村、三洞水村村干部核实了死者父母、配偶、子女的情况,随后,到达丁某家中,了解老人及其他继承人的真实意愿,解释了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的意义和法律后果,核实并办理了放弃继承权声明手续。临走时,丁某及其家人连声表示感谢。
今年来,县公证处深入贯彻放管服改革精神,坚持老百姓最多跑一次、让老百姓少跑路的工作思路,落实公证便民措施,持续提升服务水平,用行动践行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责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