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区关于对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公示(省25)
2018年10月15日,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市委、市政府反馈督察意见,蔡甸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制定整改方案,督促责任单位加快整改进度,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就反馈意见(序号25)整改任务进行公示:
一、反馈的意见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黄陵污水处理厂进水量波动大,进水浓度长期偏低,2017年最高日进水量9.48万吨,最低日进水量1.08万吨,最高日进水量接近处理规模的300%;2017年进水COD浓度日平均值低于50mg/L(污水排放的一级A标准为50mg/L)有130天,占全年的35.5%。
二、整改情况
1.完善区域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2018年以来,我区不断完善黄陵污水处理厂服务区域市政污水管道建设,先后完成大沌南路、老汉沙路、常北大道等25条道路和永安地区污水管道建设,新增市政污水干管52公里,污水支管45公里,新增污水提升泵站3座,增容1座。同时,加快区域雨污分流改造,总投资约5.2亿元,实施大集集镇、南湖半岛、奓山集镇、大东片区等4个区域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新增污水干管42公里,改造社区和公建单位污水管网62公里。
2.成立污水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为规范管理全区污水收集与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工作,实施全区城镇区域污水处理设施特许经营项目,对全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厂、站、管网等)以特许经营(OM)模式进行运营和管理。目前,针对黄陵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低的问题,已完成对16.5km污水干管实行全面摸排,更换破损井盖13个,破损检查井修复4座,自然水体、电缆井、雨水井接入污水检查井管道封堵11处。
蔡甸区水务和湖泊局
2020年12月19日
特此公示,公示期7天。 联系电话:(69811562)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