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企业的一封信
索引号: | 011158671/2020-03409 | 分类: | 劳动就业;社会保障 | ||
发布机构: | 枣阳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0-03-12 | ||
标题: | 致全市企业的一封信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枣阳;参保;疫情;职工;参保单位;困难企业;疫情防控;枣阳市;枣阳就业;创业担保贷款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全市各类企业:
突如其来的疫情,给全市企业生产经营带来了较大冲击,增加了企业发展、稳定岗位的压力。为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我们将按照国家、省、市部署,积极落实“免、缓、返、补”优惠政策,纾解企业困难,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和扩大就业,强化就业服务,全力助推企业复工复产。
“免”:对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各类用人单位(不含在编制管理部门办理法人登记的机关事业单位),免征期限为2020年2月至6月,共5个月。免征期内,参保单位职工继续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参保单位代扣代缴,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缓”: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参保单位,可申请缓缴免征期间个人应缴的社会保险费,也可在7月份以后申请缓缴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允许创业担保贷款展期,对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冠肺炎的,可申请不超过1年的展期及贴息。
“返”:降低政策门槛,放宽申领条件。对2019年12月参保职工500人(含)以下的企业(严重违法失信和欠费企业除外),按其2019 年度单位和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予以返还。对2019年12月参保职工500人以上且不减员或减员率低于5.5% 的企业(严重违法失信和欠费企业除外)和2019年确定的受贸易摩擦影响的外贸企业,分别按其2019年度单位和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70%和60%予以返还。对其中符合困难企业条件的,按困难企业标准返还失业保险费。对已返还50%失业保险费的企业中不减员或减员率低于5.5%以及符合困难企业条件的,分别按相关标准补足失业保险费返还额。
“补”:对疫情防控期间开工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企业,符合条件的新招员工可按2000元/人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企业吸纳建档立卡人贫困人员的,给予企业2000元/人的吸纳就业补贴;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给予1200元/人的社保补贴。为高校毕业生等提供见习岗位的,可按枣阳最低工资标准的60%-80%给予6个月的就业见习补贴。
同时,人社部门将组织网络招聘服务,开展视频招聘、远程面试、在线创业指导,推行人岗“不见面”精准对接,为企业提供免费招聘用工等公共就业服务。企业可通过“湖北公共招聘网”“枣阳就业”微信公众号等渠道登记用工需求,我们将指派就业专员“点对点”服务。
⒈登陆“湖北公共招聘网( http://www.hbxyjob.cn/)” 登陆后选择企业注册登记→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发布企业用工岗位申请即可。
⒉关注“枣阳就业”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就业信息,加入“枣阳人力资源市场QQ群(92920343)”,及时将企业空岗信息传送给就业专员,经统计后由“枣阳就业”微信公众号发布。
春天已经来临,疫情终将过去。我们坚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众志成城,携手同行,共克时艰,必定能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