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举措确保新劳动合同法顺利实施
2013年7月1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
一、抓住亮点,加强宣传力度。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与以往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亮点:一是提高了劳务派遣业务的市场准入门槛,要求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公司注册资金由过去5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二是要求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劳动者同酬的权利;三是对劳务派遣的岗位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只允许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四是加大了劳动派遣的管理力度,对违反本法规定的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加大了惩处力度。汉阳区人力资源局围绕这四个亮点,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招聘会、政府网站等平台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发放宣传资料1500份,接待群众咨询850人次。
二、围绕特点,开展调查摸底。汉阳区外来劳动力资源丰富,吸引了众多劳务派遣公司在此经营,劳务派遣已成为汉阳区劳动关系中的一个重要特点。汉阳区人力资源局围绕这一特点,开展调查摸底工作。经摸底,目前区内经行政许可的劳务派遣公司共有21家,涉及被派遣的劳动者共2123人。从总体来看,这些劳务派遣公司能够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但也存在签订劳动合同期限、劳务派遣岗位不够规范、注册资本达不到新的资金要求等问题。
三、攻克难点,逐一进行整改。面对汉阳区劳务派遣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汉阳区人力资源局要求各劳务派遣公司认真比对《决定》的各项条款,对不符合要求的方面立即整改,并在法定的一年过渡期内实现顺利过渡。届时,汉阳区人力资源局将对全区劳务派遣公司的资质重新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公司取消其资格。